NCC 提出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邀請民眾表達意見。 它的主旨是要 「防止違法內容流通」。 首先, 單就程序來說, 推出法案前, 先將草案放到 join.gov.tw 網站公開討論, 這是很棒的事, 代表執政黨有在做透明化與雙向溝通。 然而這個法案的內容引發了言論管制的疑慮, 民眾抗議的聲音遠大於支持的聲音; 行政院也緊急踩煞車。 我給 NCC 七位委員們一點建議: 請揚棄 「封鎖資訊」 的20世紀舊思維, 請跟上時代, 接受並且善用 「資訊複製零成本」 的事實, 改採21世紀的策略來對抗假訊息與認知戰。 小編們 -- 不是律師或法官 -- 才是這場戰爭當中, 最值得大家請益的專家。
2022年8月22日 星期一
2022年4月9日 星期六
2021年12月19日 星期日
盲人摸象看軟體
把軟體/程式碼視為財產恰當嗎?
二手的電腦可以上網販售, 但是 Microsoft Office 可以嗎?
買回家的畫紙蠟筆可以隨時使用, 紙筆工廠不會檢查你的網路連線;
但是逐步走向訂閱制的 Adobe 繪圖軟體可以嗎?
Line 說是為了保護你的帳戶安全, 所以一定要綁定一支固定的手機;
但是賣你錢包的廠商如果也要求你每次把錢包從一條褲子移到另一條褲子時,
都必須把舊的那條褲子擺在手邊, 否則禁止移轉, 這樣你也相信他是為了保護你的安全嗎?
廠商如果真的這樣限制你的自由, 那麼這個錢包到底算是誰的財產呢?
2019年4月15日 星期一
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20 分鐘必讀的全球骯髒封網法案簡史 for 提案/連署立法委員: 別再當惡勢力的免洗筷了!
鄭運鵬 提案修著作權法 要讓著作權人可以聲請法院要求封鎖侵權 IP,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陳素月、 吳秉叡、 陳曼麗、 趙正宇、 洪慈庸、 鐘孔炤、 羅致政、 李昆澤、 高潞·以用·巴魕剌、 李麗芬、 劉櫂豪、 何欣純、 姚文智、 王榮璋、 邱泰源、 蕭美琴、 蔡培慧等委員連署這個骯髒法案。 過去國民黨跟網路脫節; 現在民進黨沒學到教訓; 竟然連時代力量都跟著演出倒帶立法, 實在太令人失望了。 封網法案在全球有太多的骯髒歷史, 這些委員在提案或連署之前竟然完全不請助理先做功課? 貴哥只好很無奈地跳針重播幾年前那些寫給國民黨看的文章連結/搜尋關鍵詞/摘要, 請小格經常讀者原諒。 希望以後的立委在提案/連署前一定要讀一下這篇文章, 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 別讓自己的大名跟這些骯髒法案連結在一起。
2016年1月18日 星期一
廢除盜版三振垃圾法案的政治意義
對, 黨產要歸零、 公投門檻要下修、司法要獨立、 ... 新國會還有好多事要忙。
今天我只談另外一個比較少人關心, 但是很好表現的小議題:
「廢除
盜版三振垃圾法案」。
這個議題不涉藍綠對抗、 具有高度的全民共識
(如果民眾被清楚告知的話)、
並不會挑釁中國、 也不會直接挑戰美國力推的 TPP、
可以檢驗小英的 「上網人權說」 是否有誠意、
可以檢驗民進黨全面執政是否會傾聽民意、
還可以讓臺灣的民主人權意識再次登上國際版面。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癌症媽媽挑戰 TPP 的死刑條款
哦, 跟廢死無關。 "Death Sentence Clause of TPP" 指的是 TPP 當中的 「藥廠享受五到八年壟斷保護條款」 對於那些經濟弱勢又急需用藥的重症患者 -- 例如乳癌病患 -- 所造成的傷害。 延後五到八年方可取得便宜的等效競爭藥品, 這就像是宣告他們的死刑。 乳癌患者 Zahara Heckscher 在 TPP 協商會場外發表宣言, 要求確認 TPP 不包含 [重症病患] 死刑條款, 結果被警察架走。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又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 「手機資安政策」: 江惠貞、王育敏、蘇清泉等人主張國家機器介入管理你手機的 app
網友分享訊息, 說政府可能會訂定 「行動電話機系統內建軟體資安檢測技術規範」 草案。 搜尋一下, 似乎是 立法委員江惠貞的提案, 主張 「手機出廠前, (政府應) 對內建 apps 進行嚴謹的資訊安全檢測」。 本來以為這只是一個欠缺技術知識的不專業善意建議, 想說寫一篇 (難得) 客氣的文章呼籲政府修正方向。 不過更認真搜尋之後, 才發現自己太善良太好騙了。 決定放棄對政府與立委喊話, 還是回過頭來直接警告網友比較實在一點。 突然之間, 資訊軟體協會 (CISA) 就要在 12/04 舉辦 「手機APP軟體基本資安規範」小型座談會 (超有效率!) 邀請資策會說明國家新政策: 「未來將要求國內通訊應用軟體業者, 將其開發之產品送行檢測, 並將檢測結果不符合規範之通訊軟體, 予以揭露其安全性, 提醒消費者注意使用該通訊軟體危險性。」 看來大家都很積極地趕時程, 我也只能將現有的不完整發現與猜想草草分享。
[12/3 修改]
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
TPP 裡面, 讓智慧財產權凌駕實體財產權的 「科技保護措施」 TPM
黑箱密約 TPP 裡面有個名詞: 技術保護措施
(Technological Protection Measure)。
美國主張: 為了保護 "正版"、 打擊
(被混為一談的) 盜版/山寨/仿冒,
如果廠商販售給你的商品上面有一些電路/機關禁止你用這項商品來做某一些事,
那麼身為消費者的你, 就必須遵守 (侵犯人權的) 法律。
你已購回的商品上面如果有廠商預先安置的枷鎖,
而你企圖 「斷開魂結、 斷開鎖鏈、 把枷鎖燒毀!」 那麼你就犯法了。
你可以把它理解為實體物品版的
遙控數位枷鎖 DRM。
一旦這種 (
必然被破解的 無法破解的) 技術受到法律的保護,
智慧財產權將凌駕實體財產權之上, 而知識分享的言論自由也將受到拑制。
Princeton 電腦教授 Ed Felten 早在 2006 年就已經預言 DRM 思維會走向這條路。
(我 2009 年曾摘要)
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歐盟執委會公開徵詢大眾對於著作權法規的意見
EFF 報導:
歐盟執委會 十五年來首度公開徵詢大眾對於著作權法規的意見。
我在課堂上經常告訴學生: 現在的著作權法根本就是利益團體在操作的 --
MPAA 透過 Chris Dodd 收買美國國會並公開喊話
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 (
中文直白簡譯) 小格的經常讀者應該也有相同的感受。
但是光抱怨是不夠的。 現在就是採取行動的機會了。
如同 EFF 所提醒的: 「就算你不住在歐洲你也可以填寫。
就像美國的法律會影響全世界一樣, 歐盟的法律也將影響所有網友 --
一方面我們會跟這些區域的人或公司互動,
另一方面他們的法律可能被其他國家視為立法先例。」
當我們被徵詢意見時, 如果沒有發聲, 那麼未來要抱怨,
立場就弱掉了。 所以請跟我一起填寫並寄給歐盟。 快! 期限是 2 月 5 日。
雖然官版問卷超長, 但不用擔心, 我們只需要去 http://copywrongs.eu/
回答幾個問題, 它就會自動幫我們產生填完的問卷,
然後就可以用 e-mail 寄出去了。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財團私利打壓公民權益的幫手: TPP 的 ISDS
美國大力推動的黑箱密約 TPP (以及 NAFTA、 TTIP)
裡面包含一個極具爭議的 「投資人與地主國之間爭端解決機制
(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這個機制讓跨國財團的利益凌駕於國家主權 -- 包含憲法 -- 與公共益利之上。
加拿大政府因為推動健康及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而被跨國財團控告、
澳洲政府因為推動限制香菸廣告的法律而被跨國財團控告、
力圖消彌種族隔離政策遺害的南非則因為種族平等政策而被跨國財團控告。
在臺灣, 政府與媒體大力吹捧 TPP 的好處,
卻聽不太到學者分析其中 ISDS 機制侵犯國家主權、
被財團用來踐踏公共利益的危險。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當你的生活故事被搬上螢幕 -- 著作權無法阻止剽竊, 反而掩蓋真正的道德思考
這是 2004 年的舊聞 -- 記者/作家 Malcolm Gladwell 描述他的文章被剽竊的故事, 也做了非常深度的分析。 一位 「主張一切依法行事、 認為著作權法是解決剽竊之道」 的讀者, 跟 「看穿事物本質、 用同理心去理解受害者」 的讀者, 會得到很不一樣的結論。 因為比起文章被剽竊, 更令人不舒服的事是你的人生故事被修改; 但前者有法可罰, 而後者卻無法可管。
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被美國強迫餵食的垃圾法案: 別人開始質疑 「盜版三振」 法; 臺灣呢?
還記得 2009 年 4 月通過的 「盜版三振法」 嗎?
現在有了電信法第九條, 讓盜版三振法的斷線處置更加於法有據,
是該重新檢驗一下這個舊議題了。
關於該法案本身所造成的
鼓勵藐視法律、 智財無限上綱 以及
預設有罪、 連坐、 檢舉方濫用 等等問題,
本文就不再重述; 這裡要指出的是: (1) 這確實是美國黑手在背後操作
(2) 法國跟韓國都在檢討質疑盜版三振法。
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方便黑箱作業、 事後遮醜、 阻撓揭弊」的國安修法退散! 請給我「吹哨者保護」與「政府透明化」
行政院官網公告: 行政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但是並沒有公告修正條文。 網友批: 「白色恐怖!」; 但也有人匿名發表 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流言破解: 它是白色恐怖嗎? 一文, 替政府的政策辯護。 大家在噗浪上討論很久 (1、 2) 但因為看不見條文, 沒什麼具體結論。 後來國安法修正草案的 完整對照表 終於出現。 我不禁想請教這位支持政府黑箱修法的 「流言破解文」 匿名作者:
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封鎖境外網站法案會如何偷走你的自由與財產
[鍵盤小五郎 客座發表]
近日筆者看見網友轉載一則新聞「境外侵權影音網 恐遭封鎖」,竟然為了保護著作權要立法建立像中國金盾那樣的防火牆系統,讓筆者想起以前那個講錯話就會消失的年代,當時大人們都會跟你說「不要問」,國家的文宣也都會寫一些「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好像只要講出一個美好的理由任何「保護」手段都是正當的,好不容這個國家才從白色恐怖與言論自由控制中解放出來,然而新的侵害人權理由出現了,這是次為了保護著作權,看了真的令人搖頭,雖然筆者在海外工作,但看到自己的國家年輕人只能領22K薪水,連吃飽都有問題了,還得受財團的剝削與思想控制,就讓我鍵盤小五郎來告訴你 ─ 為何這法案通過將造成全民受害。
2013年3月17日 星期日
美國消費者的手機解鎖權保衛戰
「我花錢買的手機真的屬於我嗎? 我有權修改我的手機嗎?」
這是美國消費者最近在爭取的權利。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 (DMCA) 當中的反規避條款
(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 禁止消費者修改、解鎖自己的手機,
引發
電子先鋒基金會 (EFF) 及
Chilling Effects 等等消費者權益/人權團體的抗議。
反規避條款的原意是要保護 智慧 財產權,
所以對於廠商侵犯消費者 實體 財產權的行為,
賦予法律上的正當性。 EFF 曾經在法院上力爭手機越獄
(jailbreak) 與 root 的正當性。 [
1、
2] 但是對大多數的消費大眾而言, 越獄跟 root 似乎並不是很重要的基本權利,
所以也很少人會質疑日益擴張的智財惡法如何令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逐漸
凌駕於實體財產權、
凌駕於人權 之上。
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被迫裸身上網的中國大陸公民與企業 -- 網路手機實名制與封鎖 VPN
拜新制之賜, 中國網民以及在中國有據點的企業新的一年起在上網時,
都面臨隱私或商業機密被政府看光光的隱私威脅。
一個企業或組織如果在好幾個地方都有據點, 希望架設一些 「僅本公司/本協會能看的網站」, 那麼可能就需要採用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虛擬私人網路) 技術。 2011 年夏天, 淘寶網將所有 VPN 商品下架。 [1 2] 2012 年底, VPN 開始被封鎖; 中國政府承認防火長城升級。 [中文: 1、 2、 3、 4; 紐約時報英文報導 的連結比較豐富] 這不僅侵犯民眾上網隱私, 對於企業保護商業機密也非常不利; 以後企業在中國的運作, 只要有經過網際網路的流量, 都將完全曝光在 ISP 的監視分析之下。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管制青草茶而不管制 Windows 8 的真正原因
媒體報導:
「民俗調理明年納管 青草茶要登記」。
幫消費者的健康把關、 真便民、 真貼心的政策。
是嗎?
「是啊! 有政府的登記證背書, 對消費者將是一種保障。 這樣以後消費者才不會因為誤信一些誇大不實的廣告就隨便飲用成分不明、 效用可疑的產品啊。」
誇大不實的廣告? 哦, 我知道, 你是說像我在大學官方網站裡面看到的這類產品宣傳廣告, 對吧: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海盜灣創辦人柬埔寨遭逮捕的週邊 「巧合」; 打壓維基解密才是重點?
在瑞典政府的要求之下, 柬埔寨警方上週 逮捕 (中文)
海盜灣共同創辦人 Gottfrid Svartholm Warg。
(Yahoo 的標題不太精確)
柬埔寨和瑞典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 (extradition) 協議,
但柬埔寨全力配合瑞典, 在 9/3 宣佈將把他驅逐出境
(deport) 並交給瑞典。 隔天, 柬埔寨政府
宣佈 將獲得瑞典政府六千萬美元的援助。
根據官方說法, 這些錢是要拿來 「提升民主、 教育、
和其他目的」 用的。 (不覺得很諷刺嗎?)
瑞典官方要逮捕 Warg 的理由,
據稱
並非因為盜版, 而是因為入侵稅務系統;
同為海盜灣成員、 卻安好無恙的 Peter Sunde
在 twitter 上強調: Warg 被捕並不是因為海盜灣,
而是因為 Wikileaks
是 Warg 所經營的公司的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