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意力經濟時代, 把數位內容當成財產來看待, 是一個嚴重的錯誤。 其中特別是 「不提供原始碼、 會連線到某伺服器的軟體」, 輕率地把它視為財產, 更是一個致命的錯誤。 軟體具有特殊的強大能力, 可以監控甚至主宰、左右使用者的行為。 如果把整個人類社會想像成一個很大的有機體 (想像是一隻有兩顆頭的巨獸好了) 那麼巨獸的神經系統就是由網際網路與手機 apps 及電腦應用軟體所建構出來的基礎設施。 有能力透過軟體掌握人群脈動的那些公司或少數幾個人, 當然就是決定整個社會 (整隻雙頭巨獸) 未來走向的少數關鍵腦細胞。 這些關鍵腦細胞不僅止於接受感覺神經的資訊, 也會透過運動神經對其他細胞與器官下指令。 2013 年 Edward Snowden 爆料稜鏡計畫與五眼聯盟時, 大眾開始意識到 「感覺神經」 的強大; 監控式資本主義 用 「economy of action」 一詞提醒我們 「運動神經」 的存在以及它對社會的影響力。
看到這個觀念與(臉書、寶可夢等等)相關案例, 連我都突然有被後者電醒的感覺: 原來網路時代的隱私流失現象只不過是問題的前半段。 在西方世界 - 主要是美國 - 也就是我們的譬喻當中右邊的那顆頭, 這顆腦袋裡的兩大關鍵部位 - 臉書與 google - 有能力透過網路與 apps 把人群驅趕到他們所決定的商家去, 就像大腦下達指令要手指彎曲一樣。 因為言論自由與民主制度等等因素, 這種行為稍微開始受到一小部分人口的抗議; 但絕大多數的群眾其實還是沒有意識的, 就像欠缺自主意識的肌肉或骨骼細胞一樣, 繼續透過突觸 (他們口袋裡的手機) 直接或間接地接受運動神經的指揮。
左邊的頭代表的則是 (同樣將眾多手機 apps 輸出到全世界各個角落的) 專制獨裁中共勢力。 基於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 或者說基於中共社會的特性 - 抖音、 微信、 ... 等等這些 apps 都必須聽命於單獨一顆腦細胞 - 習近平。 這一顆掌控整個左頭的細胞, 會滿足於只接收感覺神經的訊息嗎? 它會甘心放著一整個運動神經系統不用、 完全不去伸展肌肉嗎? 這顆腦細胞會最想要對巨獸的哪個器官伸展肌肉呢? 臉書的「情緒傳染實驗」、「紐澳青年心理弱點行銷研究」、「劍橋分析」 等等惡行, 在西方有吹哨者敢揭露; 習近平下達的 「伸展肌肉」 指令, 在中國會有人敢跳出來揭露嗎?
如果軟體是財產, 那麼 tiktok 就是中共大方免費分享給全世界 (包含美國)、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不需要花錢就可以讓全民獲得額外的財產, 這麼美好的事情, 美國政府和民意代表為什麼要抗拒? 台派為什麼要隨之起舞、 阻擋財富進入台灣呢? 如果軟體是財產, 那麼 中共國政府強制贈送財產給人民, 大家應該歡欣鼓舞、 欣然接受, 為什麼現實卻是: 連習慣順從政府的中國人都會抗拒呢?
軟體當然不是個人或公司的財產。 它是整個社會的神經系統。 (大致上代表自由民主人權的) 右頭眼見左頭的神經系統不僅滲透遍佈巨獸全身、 逐漸掌控了兩手兩腳的指揮權, 甚至還入侵自己 (右頭) 的顏面神經系統、 連右頭自己的表情與喉舌 (某些受到中共影響的西方媒體) 甚至也開始被左頭影響, 所以驚恐地想要移除其中一種影響力強大的神經細胞 (tiktok), 甚至大動作推出 RESTRICT 法案, 引發「政府監控/侵犯通訊自由」的疑慮。
[4/16] 許多原本離線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 例如文書處理及繪圖 -
現在很多軟體公司都會誘導或強迫用戶必須登入網路帳戶。
微軟雲端的 Office 365 明顯比離線的 2021更划算;
Adobe 甚至設定有 離線寬限期;
現在購買個人電腦或筆記電腦, 就連作業系統都一開始就要求你
必須登入微軟帳戶。
為什麼? 因為這些大公司想要擴大佈建他們各自的神經系統,
而用戶們其實就是大公司們意圖控制的運動細胞。
一旦使用 adobe 的軟體或是 Office 365
你的行為就受到這些神經叢大公司的控制。
所以
委內瑞拉被全國禁用 adobe 軟體、
中國 wps office 用戶的文章被審查刪除。
微軟目前還沒有對 Office 用戶做類似的事情,
但是他大有能力, 因為你已經付費換取 (?) 被納入它所佈建的神經系統。
「強迫登入微軟帳戶」 加上
tpm2 的 remote attestation 機制
就是要讓每一顆運動細胞在實名制底下完全接受微軟神經系統的控制。
好的譬喻和類比幫助我們理解事物, 讓很多相關的現象不言而喻, 甚至進一步激發我們提出新的假說與理論以預測未來, 像是:
- 紅血球與血管之於人體就像貨車與公路之於社會、
- 開放街圖可以想成是地圖版的維基百科、
- 沒有 root 的 android 手機或沒有越獄的 iPhone, 就像是為建商保留中控室的遠端遙控權的智慧家庭、
- 中共國的 人礦、
- ...
Lawrence Lessig 提醒我們: 今日的著作權法是從英國的安妮女王法案抄來的, 而那個法案的誕生, 則源自於書商想要壟斷利益以及英國皇室想要管制言論的共同需求。 至於後來把軟體視為財產的類比, 是 比爾蓋茲 (當時還沒有「智慧財產」一詞) 與後來的很多利益團體用來鞏固其利益所鼓吹的觀念, 再透過政治、媒體與教育的力量對全球大眾洗腦。 即使是他自己, 後來也說: 「(中國人) 如果要偷的話,就偷我們的軟體吧, 先讓他們上癮 ...」 我不知道該如何用財產的譬喻來解釋這個奇怪的大方態度。 毒品販子的心態也許勉強可以。 但如果把網路加軟體理解為人類社會的神經系統, 那就很容易解釋了: 他 (這顆強大的腦細胞) 看到的重點並不是 (因盜版而損失的?) 財產, 而是把他所掌控的神經細胞可以佈建得更廣、 擴張影響力的機會。
「把軟體視為財產」的譬喻漏洞百出, 而且無法解釋廠商 (與一些政府, 例如 中共) 強推免費 app 入侵每個人手機 的全球普遍現象。 神經系統可以解釋。 如果我們的社會想要更聰明地面對中共認知戰的挑戰 (還有臉書的操弄, 包含但不局限於「協助中共認知戰」議題) 就應該要懂得改採較好的譬喻來談論這些現象。 要喚醒每一顆已經被抖音、 微信、 拼多多 等等惡意神經細胞所掌控的眾多無意識細胞、 讓他們警覺到 (媒體識讀!) 自己到底在接收哪些突觸的指揮, 我們的社會才有較好的機會可以擺脫惡毒神經系統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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