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自由軟體與童軍精神

「天外奇蹟」 片中的童子軍 russell 跟圍著童軍徽章的 tux 企鵝 自由軟體社群朋友 Marco Fioretti 在 2004 年寫了一篇文章 Bit Prepared: A Missing Link? 指出自由軟體理念與童軍精神之間有許多共鳴。 隨後, 他促成了世界童軍總部資訊科技主席 Ray Saunders 與自由軟體基金會創辦人 Richard Stallman 在線上展開對談。 適逢 2013 臺灣區社區童軍聯團大會 即將於 7/5-7/7 在新竹舉行, 我在 wikidot 起個頭, 對兩篇文章各譯了幾小段, 打算在會場發放。 哦, 其實並不是我, 是軟體自由協會理事、 任教於南門國中的鄭國正老師, 他會帶團參與。 以下是兩文的摘譯。

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

避免網路管制走向 「拆信檢查私密通訊」, 請支持 「網路中立」 立法阻止政府偷窺騷擾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 俘虜與敵對國的郵件都被拆開來檢查。 原本自由的網際網路乃由不受政治力干預的許多 路由器 (router) 和閘道器 (gateway) 所組成, 就好像一個自由通信的社會由許多公營及民營的郵局/快遞/貨運公司所組成一樣。 企圖要求網際網路業者 (例如各家 ISP) 過濾任何類型的內容 (侵權、 洩密、 色情、 謠言、...) 就像要求公營民營的郵局/快遞/貨運公司過濾特定類型的內容一樣。 如果沒有拆信檢查內容, 任何技術都不可能達到原先聲稱的目的。 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與必然的缺口合起來, 將成為政府進一步把黑手伸入 ISP 的藉口。 就像政府派員進駐郵局強制拆信檢查內容一樣, 公民私密通訊的自由必然會消失。 黑箱作業的情況下, 下一步很可能就是超出原始立法範圍的言論管制 -- 例如爆料政府惡行的揭弊文件很可能會遭到封鎖。 退一萬步說, 公民至少應該捍衛 「以加密保障私密通訊基本人權」 的權利; 但這同時也將讓原始立法意欲過濾的內容可以一併闖關成功。 如果你不認同政府檢查郵件, 就應該起來抗議政府管制網路。 (照片來自 Great War Forum)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何不改以 「昭告天下」 處理酒駕者及拒絕酒測者?

酒駕者的心態: 這些事離我很遙遠, 我不會那麼倒楣的 酒駕似乎是令臺灣人束手無策的問題。 經過那麼多不幸的事件、 罰責 一再提高, 卻還是有人就是要酒駕。 於是民怨高漲, 臉書上出現 【反酒駕】推動修法重刑重罰 的社群。 連阿信也跳出來支持酒駕重罰; 朱學恒認為 縱容酒駕如殘害無辜 (但被指出 簡化問題未深入)。 小格向來主張保護人權與隱私; 這次容我破例改變立場, 主張犧牲一些隱私來換取社會大眾的安全吧: 凡是拒絕酒測者及酒測未過者, 車牌 (以及駕駛人姓名?) 都應被公告在網路上。

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圖解臺灣三大言論管制法案之間的關係: 智財、 國安、 電信

一隻背著許多小蜘蛛的大蜘蛛、 另一隻大蜘蛛、 跟一條繫著小狗狗的繩子 政府最近急急忙忙連續推出三個法案的修正案, 拿一堆藉口欺騙民眾, 其實最終都是要管制網路。 這張圖簡單摘要三者之間的關係。

被美國強迫餵食的垃圾法案: 別人開始質疑 「盜版三振」 法; 臺灣呢?

美國透過丁守中及藍綠立法委員餵食臺灣垃圾法案: 盜版三振法 還記得 2009 年 4 月通過的 「盜版三振法」 嗎? 現在有了電信法第九條, 讓盜版三振法的斷線處置更加於法有據, 是該重新檢驗一下這個舊議題了。 關於該法案本身所造成的 鼓勵藐視法律、 智財無限上綱 以及 預設有罪、 連坐、 檢舉方濫用 等等問題, 本文就不再重述; 這裡要指出的是: (1) 這確實是美國黑手在背後操作 (2) 法國跟韓國都在檢討質疑盜版三振法。

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

Traces of US Influences over Taiwan's Internet Censorship Attempts

Abstract

Taiwan government attempted to revise 3 of its laws towards Internet censorship in rapid succession in May and June 2013. Evidence suggests that US influences may be behind the scenes. There were also incidents oddly similiar to the legalization of Korean and French "three strikes laws", to the dubious "educational" anti-piracy campaign of New York, and to the closure of Megaupload, mostly in the name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Each could be a mere "coincidence", but taken collectively, these should be viewed as serious warnings for other countries wary of US control over the Internet, especially in the wake of the recent NSA PRISM scandal.

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方便黑箱作業、 事後遮醜、 阻撓揭弊」的國安修法退散! 請給我「吹哨者保護」與「政府透明化」

國安修法的真正目的: 方便國內外利益團體透過政府之手黑箱作業,
恐嚇吹哨者、 避免揭弊

行政院官網公告: 行政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但是並沒有公告修正條文。 網友批: 「白色恐怖!」; 但也有人匿名發表 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流言破解: 它是白色恐怖嗎? 一文, 替政府的政策辯護。 大家在噗浪上討論很久 (12) 但因為看不見條文, 沒什麼具體結論。 後來國安法修正草案的 完整對照表 終於出現。 我不禁想請教這位支持政府黑箱修法的 「流言破解文」 匿名作者:

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假反恐之名, 美國國安局大規模竊取公民通聯紀錄、 監聽網路通訊內容

在 「反恐無限上綱」 的美國, 自由女神像也失去了隱私 6月6日英國衛報 爆料了一份被列為極機密的法院文件, 該文件命令電信業者 Verizon 必須隨時將用戶通聯紀錄交給國家安全局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隔沒多久, 一份以 「PRISM/US-984XN Overview」 為標題的 41 頁簡報當中的三頁, 又被 華盛頓郵報, 跟 英國衛報 先後爆料出來。 這是一份情治人員教育訓練的報告, 完成於今年四月份。 簡報中指出: 從 2007 年起, 微軟、 Yahoo!、 google、 臉書、 PalTalk、 YouTube、 Skype、 AOL、 蘋果陸續加入一個 名為 PRISM 的機密監聽計畫, 允許國安局直接取得上述公司用戶的私密通訊資料。 欣見臺灣媒體終於開始報導資訊人權新聞; 這裡補上英文報導連結及更多摘要, 以及我根據技術難易度和搜尋結果所做的一些推測。

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

智財局不敢回答的幾個問題

[不論是智財局原先打算走的行政路線或是後來想改走的司法路線, 都逃不掉以下的問題。]

Q1: (外國?) 權利人團體到底是誰?

(外國?) 權利人團體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