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三年前曾說過: 許多軟體廠商不喜歡用戶採用 web apps,
會刻意操弄、驅趕用戶改用手機 apps。
許多網友 截圖回應 大表認同。
最近讀到 Open Web Advocacy 的文章:
Apple's Browser Engine Ban Persists, Even Under the DMA
以及 Bringing Competition to Walled Gardens
才知道: 把這種操弄、驅趕做得最全面、 最徹底的, 是蘋果電腦。
蘋果的 iOS 上面, 所有需要用到瀏覽器功能的 apps
一律必須用蘋果的 webkit、 一律禁用其他瀏覽器引擎,
例如 google 的 blink 引擎及 firefox 的 gecko 引擎。
在歐盟的法律要求之下, 它才很不甘願地開放了一條充滿荊棘的坎坷小徑給競爭者, 還自己球員兼裁判。
它的目的? 逼迫那些原本想提供 (瀏覽器即可使用的) web app
版的廠商或組織非得透過 app store 上架不可, 蘋果才抽得到利潤。
網路上竟然找不太到談論此議題的中文文章。 於是我用 gemini 的 deep research 產生 (英文版的) 以下的報告, 用 chatgpt 翻成中文, 再人工順過一次, 把 gemini 找到及我補充的參考連結直接嵌進正文。 請一定要看一下兩個表格的摘要。 也大推上面 Open Web Advocacy 的兩篇文章, 第一篇值得叫 AI 翻譯; 第二篇太長, 但裡面有很多詳細分析及專家與程式設計師的證詞, 仍舊相信蘋果說詞的人, 真的應該要用 NotebookLM 去了解一下蘋果不希望你知道真相。 另外, 如果你被蘋果的 「資安考量」 藉口說服了, 請看一下: 蘋果的 62078 後門, 以及那篇文章第一段裡的連結。 蘋果談資安與隱私? 哈!
* * * * *
一、 摘要:行動網路的壟斷與規避監管
蘋果對 iOS 與 iPadOS 生態系統的全面掌控, 使它在國際規範下 (例如 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 又例如 英國 CMA) 被認定為「守門人」(gatekeeper)。 這個定位反映了 該公司在數位經濟中的巨大權力, 特別是在 App 發行與平台核心功能方面的控制力。 十多年來,蘋果一直透過一條單一且具限制性的規定來行使這種權力: 所有透過 iOS App Store 發布的網頁瀏覽器, 都必須使用蘋果自家的瀏覽器引擎 WebKit。
這項要求被明文寫在 《App Store 審查準則》第 2.5.6 條 中, 實質上消除了 iOS 上瀏覽器引擎之間的所有競爭。 雖然使用者可以下載名稱為 Chrome、Firefox 或 Edge 的 App, 但它們底層使用的網頁渲染與 JavaScript 執行引擎依然是 WebKit - 與 Safari 相同。 這種技術上的「單一性」確保了任何競爭對手都無法在瀏覽器性能或功能上創新, 無法在 iPhone 上提供差異化的產品。
面對立法壓力, 特別是來自 DMA 的要求, 蘋果被迫在歐盟市場上作出技術讓步, 允許其他瀏覽器引擎的存在。 但深入分析蘋果的實際「遵循措施」後可以發現: 這並非真正開放, 而是一套精心設計的規避策略。 蘋果透過 三大手段, 形式上遵循了監管要求, 但實質上仍舊阻止競爭: (1) 施加懲罰性財務壓力(Core Technology Fee)、 (2) 設下沒有道理且高技術門檻(90% Web Platform Test 要求)、 (3) 以「安全與隱私」為名的誤導性說辭。 本報告將分析這些手段如何讓 WebKit 壟斷持續存在, 並在全球範圍內壓抑網頁創新。
二、 技術上的鎖定:理解 WebKit 強制規範
2.1. 瀏覽器引擎:網頁體驗的核心
瀏覽器引擎是負責解讀 HTML、CSS、JavaScript 等程式碼, 並將其轉換成使用者在螢幕上看到的視覺內容的軟體核心。 瀏覽器的效能、 安全性與功能組合, 全都仰賴這個引擎。 全球目前有三大引擎: (1) 由蘋果主導開發、用於 Safari 的 WebKit; (2) 由 Google 開發並用於 Chrome、Edge 與 Opera 的 Blink; (3) 由 Mozilla 維護、用於 Firefox 的 Gecko。
在 iOS 裝置上,蘋果強制規定所有第三方瀏覽器都必須使用 WebKit 框架,
具體來說是系統提供的 WKWebView。
這意謂著 Google 和 Mozilla 無法在 iOS 平台上部署它們自家的引擎
(Blink 或 Gecko)。 結果導致競爭性差異化幾乎消失 -
各家瀏覽器在底層上都與 Safari 無異,只能在表面功能
(如書籤同步或外觀設計)上作膚淺的競爭。
2.2. 停滯效應與受控的創新
被迫使用 WebKit 的要求, 嚴重限制了競爭瀏覽器開發者為使用者帶來創新功能或改善產品的能力。 即便其他引擎開發者提出更好的渲染技術或新網頁標準實作, 也無法讓 iOS 使用者受益。 這使得 iOS 上的網頁平台發展節奏完全由蘋果掌控。
此外,這樣的機制也降低了蘋果自身改進 WebKit 的誘因。 當競爭者被排除在外時,市場上就沒有壓力促使蘋果持續優化效能或快速支援新興標準。 雖然 WebKit 名義上是開源專案, 但 iOS 所使用的版本是以系統框架形式封閉提供。 蘋果完全控制哪些改動能被納入 iOS 版本, 也不允許第三方使用經修改或「輕量分支」的引擎版本來推出自己的改良或差異化功能。 這使得創新從一場競爭賽事變成中央計畫式的流程, 最終阻礙全球網頁技術的進步, 因為開發者無法依賴於穩定支援的新功能。
2.3. 關鍵技術阻礙:JIT 與除錯
強制使用 WebKit 的規定, 歷來確保了 Safari 在效能測試上的技術優勢。 這背後的一個關鍵因素是 「即時編譯」 (Just-in-Time Compilation, JIT)。 JIT 是一種能顯著加速 JavaScript 執行的技術, 對現代網頁應用至關重要。 過去蘋果曾限制第三方瀏覽器在 iOS 上使用 JIT。 即便 DMA 迫使蘋果在歐盟地區提供 JIT 權限給替代引擎使用, 這段歷史仍突顯了蘋果如何刻意封鎖核心技術以維持優勢。
此外,使用被強制的 WKWebView
的開發者在技術上也面臨諸多不利條件, 包括受限於系統資源與除錯工具。
當開發者在 iOS App 中開發或測試網頁檢視功能時,
通常需要透過 Mac 上的 Safari 開發者工具進行連線除錯。
然而若要實作替代引擎, 開發者必須面對極為複雜的新系統框架,
例如 BrowserEngineKit,
它需要額外擴充權限以存取系統資源並處理不受信任的資料。
這使得任何嘗試在 iOS 上推出非 WebKit 引擎的開發者,
都必須承擔龐大的技術負擔與開發複雜度。
三、 對開發者的影響:扼殺開放網路的力量
3.1. 對 Progressive Web Apps(PWA)的破壞
Progressive Web Apps(PWA,漸進式網頁應用程式) 就是採用標準網頁技術(HTML、CSS、JavaScript) 所建構的應用程式。 很多情況下, PWA 對程式設計師與用戶都比較好; 但是 基於商業利益考量, 軟體公司會偏好用戶採用手機 apps。 更直白地說, PWA 是開放網路對 App Store 商業模式的最大挑戰, 因為它能繞過 App Store 的抽成與審查體系 [12]。
然而, 由於所有 iOS 瀏覽器都被迫使用 WebKit, 導致在 iOS 上, PWA 無法存取許多 重要裝置功能與進階 API, 例如推播通知、高階硬體功能(如藍牙、NFC)、以及背景同步等。 (相對地, 在 Android 和他作業系統上則沒有這個問題。)
蘋果對關鍵 API 的系統性封鎖以及 各種耍詐小手段 等於從根本上削弱了 PWA 的競爭力, 使它們無法達到與原生 App 相同的功能層級。 結果是: App Store 的支配地位被進一步鞏固, 迫使需要深度系統整合或使用者互動工具 (例如推播通知) 的開發者, 只能走上原生 iOS 開發的道路 - 而蘋果則能從中抽成。 蘋果針對 DMA 關於瀏覽器開放的初步回應, 更揭露了它的意圖: 它不是要開放 API 給其他瀏覽器引擎, 而是計劃在歐盟地區完全移除 PWA 支援, 以徹底消除這項潛在威脅。
這種壟斷性的能力控制, 可以用 「房東的特權」 來理解。 想像有一家百貨公司(蘋果 的 iOS)有一層美食街, 其中一攤由百貨公司直營(Safari/App Store)。 公司規定所有攤位(例如 Chrome 或 Firefox 等瀏覽器競爭者) 都只能使用美食街預設安裝的簡易廚具(WebKit); 而公司的直營攤位則額外配有專業級烤箱與先進的庫存系統 (進階 API、JIT 存取權)。 於是, 這不僅會造成其他攤位的服務品質受限, 也會讓輕易壟斷市場的直營攤位欠缺競爭刺激、欠缺改進的動力, 最終受害的是消費者。
3.2. 開發者的挫折與網頁的碎片化
WebKit 的強制規定,給全球的網頁開發者帶來了極大的技術負擔。 開發者必須確保他們的網站或網頁應用能在其他平台上運作良好, 同時還得為 iOS 上的 WebKit 限制版本進行額外測試與微調。 這等於迫使開發者針對蘋果設定的 「最低共同標準」 進行開發, 不僅增加成本, 也拖慢了新一代網頁標準的普及速度。
許多資深的瀏覽器工程師公開批評蘋果, 指控它刻意利用市場支配地位來阻礙瀏覽器的創新。 網頁工程師 Alex Russell 甚至指責蘋果正在 「掏空並破壞整個網路, 傷害所有引擎專案, 讓網路喪失未來潛力」。 問題的核心在於: 當像 Chrome 或 Firefox 這樣的領導性產品在 iOS 上被迫使用同一個引擎時,它們無法透過技術創新進行差異化, 市場也就陷入停滯。
表 1:iOS 上 Progressive Web App(PWA)的功能限制
| 功能/API | iOS(受 WebKit 限制)的狀況 | 原生 App/其他平台的可用性 | 對競爭的影響 |
|---|---|---|---|
| 推播通知 | 在 Safari 以外的 PWA 中嚴重受限或不可用 | 完整支援 | 迫使開發者回到 App Store 生態系以獲取用戶互動 |
| 硬體存取(NFC、藍牙等) | 受限於系統與感測器的使用權限 | 幾乎完全開放 | 使 PWA 難以達到原生 App 的功能與效能水準 |
| 背景同步 | 受限或不可用 | 完整支援 | 削弱離線功能與效能,降低 PWA 的可靠度 |
四、 拆解蘋果的論點與揭露其動機
4.1. 安全與隱私之盾(蘋果的公開說法)
蘋果對 WebKit 強制政策的 主要辯解, 是基於安全性、 隱私與使用者體驗。 公司主張瀏覽器引擎經常暴露於惡意內容, 是最常見的攻擊途徑之一, 因此必須集中管理以確保安全更新的即時性, 保護使用者資料。 此外, 蘋果還聲稱替代引擎可能「負面影響使用體驗」, 例如降低效能或電池續航力。
蘋果也強調其在 WebKit 中的防追蹤政策, 例如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ATT), 以展現其對隱私的重視。 透過控制底層引擎, 蘋果將自己包裝成 iOS 使用者的守護者, 防止開放市場可能帶來的風險。
4.2. 專家質疑與反證
儘管蘋果不斷強調安全理由, 專業技術分析卻指出, WebKit 集中化並不代表更高的安全性。 提交給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MA)的報告 指出: WebKit 與其他引擎在安全表現上並沒有實質差異 (material differences)。 而且, 蘋果自己的紀錄也顯示, WebKit 多次爆出 重大漏洞 並遭到惡意利用, 需要緊急修補, 這反駁了「集中控制可帶來更快修補」的說法。
蘋果關於效能的說法也受到質疑。 雖然它展示了某些測試中 WebKit 表現良好的數據, 但這些結果忽略了根本性的反競爭問題。 問題不在於 WebKit 目前的效能如何, 而是這項限制讓其他競爭者無法推出自己的創新或在效能上展現競爭力。
4.3. 惡意意圖的證據:來自蘋果高層的證詞
其實法庭上早就間接拆穿了蘋果的 「安全性」 謊言: 這些限制背後的真實動機, 其實是商業利益。 蘋果軟體工程資深副總 Craig Federighi 在 Epic Games 的反壟斷官司中作證時, 被問到為何 iOS 不採用像 macOS 那樣更開放的 App 發行模式。
他坦承 Mac 平台的惡意軟體問題 「不可接受」, 並稱其安全防禦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打地鼠遊戲」。 Federighi 把 Mac 比喻成一輛「可以開上越野路」 的車 (暗示使用者需自行承擔風險), 而 iOS 則被形容成 「任何人都能安全使用、甚至小孩也能用」 的受控環境。 他最後說, 如果讓 iOS 採用與 Mac 相同的安全模型, 惡意軟體狀況將會 「比 Mac 上的情況糟糕得多」。
這段證詞揭露了一個精心的策略: 蘋果直接把它的商業壟斷 (App Store 與 WebKit 限制) 與平台安全性掛鉤。 藉由承認 macOS 因 「開放」 而危險, 蘋果成功地建立一個對監管機構極具說服力的防禦論述, 暗示只要開放 iOS, 包括允許替代引擎, 就會讓安全性災難性崩壞。 這樣的控制結構被包裝成技術必要性, 但實際上是為了保護高利潤的 iOS 生態系不受開放競爭的衝擊。
這種策略就像「吊橋防禦」: 一位強大的封建領主(蘋果) 聲稱他的堡壘(iOS/App Store)必須完全隔離, 吊橋必須永遠收起(WebKit 強制政策), 以保護居民安全。 領主舉另一座沒有吊橋的城堡(macOS)作為對照, 聲稱開放的環境容易被外界的混亂與盜匪入侵。 但實際效果是: 所有人進出都得經過他那唯一、 課重稅的城門, 從而進一步鞏固他的經濟壟斷。
4.4. 歷史背景:瀏覽器戰爭的前車之鑑
當前圍繞 WebKit 的爭議, 與科技史上的反壟斷案例相呼應。 1990 年代末期, 微軟利用其在桌面作業系統(Windows)上的壟斷地位, 透過捆綁自家免費的 Internet Explorer 來 打壓競爭對手 Netscape。 這種行為被認定為反競爭, 因為它破壞了使用者選擇並造成市場壟斷。
蘋果的 WebKit 強制政策, 則是這種策略的「現代翻版」。 不同的是, 它不是透過免費產品擊潰對手, 而是利用行動作業系統的主導地位, 強迫所有競爭者都使用它的專屬組件(WebKit)。 結果仍然一樣: 競爭者失去產品差異化的可能, 市場被永久凍結於蘋果的掌控之下。
五、 監管回應:歐盟《數位市場法》下的合規狀況
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簡稱 DMA) 旨在對大型「守門人」(gatekeeper)企業進行規範, 要求它們允許第三方與其核心服務互通, 並禁止偏坦自我(self-preferencing) 的行為。 具體來說,DMA 要求 Apple 必須允許在歐盟地區的 iOS 裝置上使用替代的瀏覽器引擎。
蘋果的 回應 是: 在歐盟市場的 iOS 17.4 或更新版本中, 推出了「新的替代瀏覽器引擎框架與 API」 (BrowserEngineKit 與 BrowserEngineCore)。 這些框架表面上讓開發者能申請特定的 entitlement, 以獲得先前僅限 WebKit 使用的重要系統功能存取權, 例如 Just-in-Time(JIT)編譯與多程序支援 - 這些都是現代高效能瀏覽器不可或缺的能力。
然而,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 隨即 啟動了針對蘋果實作方式的 「不合規調查」。 EC 表示關切,認為蘋果採取的措施, 包括新 API 的技術複雜性, 以及使用者介面設計(例如強制性的瀏覽器選擇畫面), 可能實際上阻礙了使用者真正行使選擇權, 違背了 DMA 的立法目的。 這種監管上的懷疑顯示出,蘋果的技術讓步被視為不完整或具阻礙性,而非真正的開放。
六、 規避監管:Apple 的多層威懾策略
在 DMA 生效之後, Apple 採取的策略不是直接拒絕, 而是透過「以合規之名行威懾之實」。 它藉由 設下高門檻與高成本的三大條件, 讓使用替代瀏覽器引擎在技術上雖然可行, 卻因經濟與實務因素而變得幾乎不可能。 結果是,WebKit 在歐盟大多數市場中依然維持實質壟斷地位。
6.1. 核心技術費(Core Technology Fee, CTF):財務上的「毒藥丸」
Apple 引入的最強烈威懾措施是所謂的 「核心技術費」 (Core Technology Fee, CTF)。 此費用要求所有「高下載量」的 iOS 應用開發者, 每年對超過 100 萬次「首次年度安裝」 (First Annual Install, FAI) 的部分, 每次安裝需支付 €0.50。 關鍵在於, 這筆費用不論應用是經由 App Store 或其他替代商店分發, 都必須支付, 而且是以「安裝次數」為計費單位, 而非交易次數。
對於像 Google(Chrome)或 Mozilla(Firefox)這類提供免費瀏覽器、 且擁有數千萬乃至上億使用者的開發者而言, CTF 形成了極具懲罰性的成本。 若 app 被廣泛使用, 這筆費用將變得天文數字, 讓市場成功反而成為財務負擔。 批評者認為 這是毫無實質用途的「垃圾費用」(junk fee), 唯一目的就是讓熱門 apps 被困在 Apple 的財務框架中。
Apple 聲稱不到 1% 的開發者會支付 CTF, 但這 1% 恰恰是最有實力的競爭者 - 也就是 DMA 希望賦權的對象。 CTF 因而成為一種 「企業防禦機制」, 即所謂的「毒藥丸」(Poison Pill) Shareholder rights plan, 只不過在這裡, 蘋果並非抵抗惡意併吞的防禦方, 而是企圖阻止公平競爭的攻擊方。 CTF 成為一種財務毒藥丸, 使得任何想在 iOS 平台上擴張替代瀏覽器的廠商都面臨財務毀滅風險。 這讓大型科技公司即使在 DMA 授權下,也不敢實際挑戰 WebKit 的壟斷地位。
6.2. Web Platform Test(WPT)90% 通過率要求
為了取得部署替代瀏覽器引擎所需的 entitlement(例如 JIT 權限), 開發者必須通過嚴格的技術條件。 其中之一就是必須通過至少 90% 的 Web Platform Tests(WPT)子測試。
WPT 是用來衡量瀏覽器對網頁標準遵循程度的測試套件。 但將通過率門檻設定為高達 90%, 且是以「表現最佳的瀏覽器」 為基準 (即由平台擁有者 - 蘋果 - 自行最佳化的 WebKit), 使這個要求變得極其困難。 換言之, 競爭者必須幾乎達到蘋果自家引擎的專有最佳化程度, 才能被允許部署。 這樣的條件不僅技術負擔龐大, 而且這是一個蘋果隨時可以決定更動的浮動目標。
這個技術障礙就像是 「壟斷者的客製化道路測試」。 想像政府要求某家汽車巨頭(蘋果)開放其專用高速公路給競爭者使用, 於是巨頭只好配合, 但規定競爭者的車輛必須先通過該公司自訂的測試, 且通過標準為巨頭車款表現的 90%。 這樣的測試本質上是反競爭的, 因為它把責任從壟斷者 ("解釋設限的原因") 轉嫁給競爭者, 迫使後者去追逐壟斷者可以任意自行操縱的不合理標準。
6.3. 15 天安全更新條款
對於使用「內嵌瀏覽器引擎授權」(Embedded Browser Engine Entitlement)的開發者, 還有額外的嚴格條件: 一旦替代瀏覽器引擎推出新版本, 開發者必須在十五 (15) 個日曆天內提交包含該新版引擎的應用更新。
這對開發者而言是極大的後勤壓力。 像 Blink 或 Gecko 這類主要瀏覽器引擎會頻繁釋出安全修補更新。 要求開發者在兩週內整合、 測試、 提交並獲得審核批准, 對多數 apps (尤其瀏覽器只是附屬功能的 apps ) 而言幾乎不可能達成。
此條款的實際作用, 是創造出一個 「永遠無法完全合規」 的陷阱。 蘋果透過這種極端時限, 確保任何成功的第三方引擎開發者最終都會因未能準時更新而 「技術性違規」。 這讓蘋果得以名正言順地以 「保護使用者安全與隱私」 為名撤銷其 entitlement, 關閉競爭性瀏覽器。
表 2:蘋果的 DMA 合規要求與威懾機制整理
| 合規措施 | 技術/財務要求 | 反競爭效果(威懾) |
|---|---|---|
| 核心技術費(CTF) | 歐盟地區每年超過 100 萬次 FAI 的部分,每次收 €0.50 | 懲罰成功與規模,讓大型免費瀏覽器無法營運 |
| Web Platform Test(WPT)通過率 | 必須通過至少 90% 的 WPT 測試(相對於最高表現者) | 設定任意且極難達成的技術門檻,藉此拒絕授權 |
| 內嵌引擎更新期限 | 新版本釋出後 15 天內必須提交整合更新 | 創造高風險的持續合規陷阱,使蘋果能隨時撤銷授權 |
七、 更廣泛的影響與全球監管趨勢
7.1. 全球的反制與監管外溢效應
對 WebKit 強制規定的反對並不僅限於歐盟, 其他國家也開始注意到蘋果的反競爭手段。 英國 的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 CMA) 以及 日本 的立法機構也已明確表示, 他們預期蘋果應允許非 WebKit 的瀏覽器引擎存在。
日本的立法回應是《行動軟體競爭法》(Mobile Software Competition Act), 該法案明確針對歐盟所觀察到的 「合規規避」 (circumvention)現象。 這部法律特別禁止指定的供應商 (如蘋果) 對希望實作替代瀏覽器引擎的開發者施加 「不合理的技術限制」。 這樣的明確條文, 正是因為看到了蘋果設計用以規避歐盟 DMA 規範的上述三手段, 要針對加以防堵。
這些同步出現的全球立法與監管努力, 突顯了一個共同的共識: 蘋果對 WebKit 的強制要求在本質上是反競爭的, 並且對開放網路(Open Web)造成長遠的壓制性影響。
7.2. 對開放網路的長期代價
在主要行動平台上長期維持單一、 更新緩慢的瀏覽器引擎, 會傷害開放的網際網路。 這會導致「網頁碎片化」(web fragmentation) 也就是某些在其他平台 (例如使用 Blink 或 Gecko 的 Android 裝置)上運作良好的新標準與進階功能, 在 iOS 上卻被延遲或功能受限。 結果, 開發者被迫以 WebKit 的技術侷限為標準進行設計, 進而抑制了整體網頁生態的創新。
反壟斷 的核心精神是促進競爭, 確保消費者能享有更低價格、更高品質、 更多選擇與更強的創新動能。 然而, 過往關於市場主導權的法律爭議顯示 (在文中搜尋 "burden"): 要確保真正的競爭, 就必須避免壟斷者(如蘋果)把責任轉嫁給創新挑戰者(競爭者)。 蘋果的三大限制性合規條件再次驗證了這個看法。
八、 結論:對開放網路的持續威脅
蘋果長期以來對 WebKit 的強制規定, 成功地消除了 iOS 平台上核心的瀏覽器競爭, 進而集中掌控了網頁創新的步調, 同時也藉此保護其極具利潤的 App Store 收入來源, 並削弱了 PWA 的競爭可行性。 根據安全研究與蘋果高層的宣誓證詞, 種種證據強烈顯示, 這項禁令主要是出於商業策略考量, 而非安全技術的必然需求。
蘋果對歐盟《數位市場法》(DMA)的回應再次印證了這點。 它並未真正開放平台, 而是建構出一套精密的「監管規避機制」。 其中, 核心技術費(CTF)作為財務威懾或「毒藥丸」, 懲罰所有成功且免費的應用程式; 同時, 浮動的技術要求 (90% 的 Web Platform Test 通過率)與嚴苛的 15 天安全更新期限, 則構成了「合規陷阱」, 讓蘋果能合法地撤銷授權、 封殺潛在競爭對手。
這些措施的綜合作用, 使替代瀏覽器引擎在理論上雖可實作, 但在經濟與營運上幾乎不可能規模化推廣。 實際結果是: WebKit 的壟斷在現實中仍然延續, 消費者選擇受限、 開放網路被分裂、 全球網頁創新步伐受到嚴重拖慢。
未來若要真正打破這種現象, 監管機構必須採取持續且更具攻勢的執法行動。 日本立法中那種明確禁止 「規避合規」 的條文, 正是值得各國效法的方向。 唯有如此, 才能迫使蘋果真正開放其平台, 確保行動網路的競爭未來與開放網路的長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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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F 成為一種財務毒藥丸, 使得任何想在 iOS 平台上擴張替代瀏覽器的廠商都面臨財務毀滅風險。」->這邊結論和因果關係不太對,CTF是阻礙其他app分發管道,不是阻礙其他瀏覽器引擎。如果有一天出現了Gecko-based Firefox,透過app store分發,那蘋果的收費方式應該就還是app store那一套,不是C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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