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 星期五

支持文化部長洪孟啟對愛奇藝的立場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質詢文化部長 要求管理中國影音網「愛奇藝」。 文化部長洪孟啟 表示: 「政府實在沒有權力替民眾決定該看什麼、不看什麼。」 許智傑反問: 「那文化部到底可以做什麼?」

被鄉民電爆好幾次之後, 國民黨政府好不容易終於學會不要管制網路; 希望民進黨政府及立委有能力從別人的錯誤當中學習, 不需要自己親身重新再被電一次。

我認為洪孟啟部長回答得很好。 我不知道文化部可以做什麼; 只知道文化部不應該管制網路。 如果許智傑期待文化部管制網路內容, 那就是沒從 智財局研擬封鎖境外侵權網站事件 學到教訓。 三年前我對支持封鎖者 下的戰帖, 現在一樣有效。

財政部次長許虞哲 表示: 「目前還是以輔導為主,盼1個月內修法強制業者繳稅。」 輔導愛奇藝在臺灣設立分公司、 讓它步入正軌, 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結果。 但是該如何修法強制外國網路業者繳稅呢? 未在臺灣設分公司的其他國家網路業者, 要如何一體適用呢? 如果這些外國公司拒絕設立子公司、 拒絕繳稅, 有什麼罰則可用呢? 到最後是不是又只剩下管制網路一途呢?

一家網路公司如果未在我國登記, 民眾消費時當然就應該要自己負起責任。 消費時不仔細判斷自己的法律權益; 吃了外國商家的虧之後再來哭哭喊痛痛要政府打打幫忙出氣, 這是什麼中二小屁孩媽寶心態? 如果我們期待政府不要擴權, 甚至希望政府小而美, 那麼每一位公民就應該要有勇氣自己承擔更多的小風險、 為自己的自由選擇負責。 你喜歡嘗新冒險或貪小便宜 (就像我愛用 外國的網路電話打節費國際市話 一樣), 請自己評估風險; 其他公民沒有理由陪你接受政府擴權的管制。 我們拒絕臺灣變成 nanny state。

至於民視報導所擔心的文化統戰, 這完全是北韓等級政府的心態。 自由民主人權國家跟言論思想管制的極權國家, 誰比較害怕民眾接觸資訊? 獨派的言論自由當然應該受到保障; 統派的言論自由難道就不必受到保障嗎? (ps. 黃安的言論自由當然應該受到保障; 至於說完話之後會造成什麼後果, 那是牠自己必須承擔的。) 面對文化統戰, 未來民進黨政府該做的不是 [學北韓] 阻擋對方的大喇叭, 而是善用中國學生在臺交流的機會, 讓他們看見歷史真相、 教他們學會捍衛自由民主人權的技術。 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如果誰有興趣, 我很樂意分享在課堂上向中國學生解釋自由軟體翻牆及保護隱私技術的經驗。

3 則留言:

  1. 補充一下關於翻牆和保護隱私
    https://program-think.blogspot.com/2013/06/privacy-protection-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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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黃安的言論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也能享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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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言论自由,民主法治,中华文化高地的台湾竟然怕土共统战?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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