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盜版團體用盡各種踰越法律權限的方式追殺海盜灣。 海盜灣雖然持續強硬抵抗 (例如採用另人頭昏的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戰術), 但已做好最壞的打算。 他們邀請大家 備份海盜灣。 為了保護言論自由與隱私, 我也備了兩份, 並邀請大家在此分享您的備份的連結。
「海盜灣不是盜版人士的天堂嗎? 貴哥為什麼要支持他們呢?」 過去我也以為他們服務的對象主要是盜版者。 我自己沒在上網看影片, 只有在聽線上音樂電臺, 所以沒在關心海盜灣。 雖然羞於啟齒, 但我還是必須承認: 剛剛下載海盜灣備份檔的時候, 還因為第一次看到什麼磁性連結 (magnet link), 換了好幾個軟體才成功。 (其實應該不是軟體的問題) 平常根本沒在用 p2p 軟體, 更別提海盜灣。 (迷之音: 是怕跟 p2p 軟體 一樣, 被污名化為盜版教授嗎?)
但是如果你跟我一樣經常讀資訊人權新聞, 特別是看了 許多關於 pirate bay 的相關報導, 也許你心中的正邪雙方就會一百八十度大翻盤。
- 明明已經是公領域的 18592 篇學術論文, 卻 被迫必須在海盜灣釋出 (中文);
- 海盜灣 推出 promo bay, 專門服務獨立音樂新秀, 讓他們在網路上曝光, 不再需要看唱片公司的臉色 (卻被英國法院 封鎖一段時間, 引發民眾抗議);
- 因為上海盜灣下載了一首歌, 九歲小女孩的維尼熊電腦被盜版警察沒收, 海盜灣站出來幫小女孩和她父親說話;
- 美國和瑞典政府為了封鎖維基解密而 用骯髒的手段逮捕海盜灣創辦人 (中文);
- ...
服務創作者、 促進社會文化知識流通、 維護公民權益的, 到底是誰? 傷害社會的, 又是誰?
海盜灣所提供的只是 BT 種子, 並非數位內容本身。 他們提供的種子當中, 有很多是合法的內容; 但就算是盜版內容的部分, 他們也並非真正的盜版者或內容提供者, 而應該算是盜版行為當中的第三方。 這裡的重點並非替海盜灣的行為辯解, 而是提醒大家: 如果網路平臺必須為用戶的違法行為負責、 被迫扮演維護社秩序的網路警察, 那麼民主人權就會逐漸被侵蝕。 你以為中國網路的和諧言論都是靠偉大的人民解放軍在維持的嗎? 中國的 ISP 和網路公司為什麼要自我審查言論? 正是因為 「第三方入罪」, 在民主國家依法無據, 所以反盜版團體必須 滲透瑞典司法體系 才能扭曲地將海盜灣入罪。 (我們算是 中美共管的一個防火長城模範省, 不太算是民主國家, 所以 檢警可以不必經過法院判決, 就直接抄 now.in 的臺。)
最近另一個反盜版組織 Swedish Rights Alliance 已不滿足於將第三方入罪, 還 進一步恐嚇 將對提供主機服務給海盜灣的盜版黨、 提供盜版黨頻寬的 Serious Tubes、 Serious Tubes 的上游廠商 Portlane 提出法律行動。 他們沒有說出口但已經脅迫檢警要做的, 就是告訴大眾: 第四、 五、 六方都應該要為盜版負責。 請想像某一條客運路線上經常發生竊案; 很多竊賊都搭客運來來去去, 但客運公司就是不願意停駛這條線。 SRA 於是不只要對客運公司求償 (因為他們協助犯罪) 還要求保養廠跟客運公司解約, 以免成為共犯。 還有保養廠的機油供應商也遭到威脅。 (才到第五方而已, 我已經掰不下去了...)
這就是智慧財產權走火入魔的現況。 當你了解: 智慧財產權大旗, 其實是特定利益團體拿來管制言論與侵犯個人隱私的絕佳工具, 你也會像我一樣對海盜灣和盜版黨逐漸改觀。 他們的重點, 並不是要協助竊盜, 而是要站在沒有人敢站的第一線, 捍衛著社會整體的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 因為如果不徹底管制言論、 不檢查個人隱私, 盜版是不可能杜絕的 -- 著作權跟人權只能二選一。
寫過 資訊自由鬥士 Aaron Swartz 的文章、 認真讀過更多海盜灣的新聞之後, 我突然領悟到: 當法律與司法體系被利益團體操作 (例如智財保護)、 步步進逼公民人權與自由時, 那些游走於這類法律邊緣、 不惜拿自己來建立判例的個人與組織, 其實是在用他們自己的肉身抵擋失控的法律與司法列車、 在保護一般不知情大眾的人權與自由。
我沒有他們的勇氣, 拿自己的平靜生活去測試那些不敢苟同的法律; 但至少, 當我還享有撰寫部落格揭發真相的自由、 當我的讀者還享有匿名發言的自由時, 我可以當他們的啦啦隊、 對他們挺身捍衛我以及其他人的勇敢行為, 用行動展現我的感謝。 如果你跟我一樣不太惜慣用 p2p 軟體, 這裡有精簡版 (75MB) 的海盜灣網站備份: ftp、 http。 如果你也上傳到固定的網址, 請留言分享。 臺大大陸社 3/22 (五) 晚上舉辦 TPB AFK 影片座談, 我將在映後參與座談, 也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 (台灣大學水源Bot宿舍 A棟 交誼廳 18:30-21:00; 活動官網 必須登入臉書才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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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邊沒電腦; 口頭推薦本文嗎? 可以請您的朋友搜尋 「備份海盜灣」。
我有放到自己的S3唷
回覆刪除s3.poka.tw/poor.xml.7z
備份+1:
回覆刪除http://www.4shared.com/get/0tC8s0ls/pirate_bay_poorxml.html
第一個 link 錯了
回覆刪除嗯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已更正, 謝謝!
刪除這個 PirateBay database 有BT版:
回覆刪除https://thepiratebay.se/torrent/8163015
他們還滿聰明的嘛!在BT上分享海盜灣就不怕雲端硬碟那邊被砍檔。
趣味衡生 受益良多
回覆刪除雖然尊重所謂的「智慧財產權」畢竟是某些人的心血
不過現在的「智慧財產權」和「專利」
實在有點氾濫,過度保護
有感而發, 不知是否脫離了主題
http://jdh8.no-ip.org/
回覆刪除剛被 msnbot 爬過,呵呵!
刪除https://mega.co.nz/#!RRcQ1JjJ!Pu63oAkmMnBN8N013dSEqA6cgkQIknGgbWndDaCO-h0
回覆刪除https://mega.co.nz/#!8RdmDBBB!T5qPUyAo2tz84W4TNFOLCC66UOVX3VIw7AmhZFufFws
https://www.box.com/s/8ytxwt4saaeci11mfbh8
回覆刪除https://mega.co.nz/#!xAc2TCJQ
回覆刪除格主的論點 跟 人權或廢死團體幾乎一樣 .
回覆刪除今天她會出事 會被關 那一定是 有非法的部分 .
可是總有人(包括) 格主 .
就開始 轉移焦點 說她們有很多 合法的阿 也做了很多好是阿 之類的 .
這就好像一個 兇手捅了人 然後到法院 跟 法官辯說 我平常也有在捐血救人阿 .
但問題 這是兩回事阿 .
@飛走 那怎麼沒人說數字交易平台藏污納垢,需要被抄家呢?而且還修法保護了他們。
刪除還是說財團企業說了算?
@飛走 不。現在的問題是,兇手捅了人,「載他去犯案」的公車/計程車/捷運司機竟然變成被告。
刪除我想知道她們捅了誰?
刪除@何震邦 我覺得是兇手捅了人,然後被告變成建築物或供人移動的道路。
刪除我對這篇文章看法持保留態度.
回覆刪除我同意基於言論自由和隱私的條件下使用 p2p, 但是海盜灣本身並沒有鼓吹不要有盜版行為, 他們的 "目的" 我不能認同.
如果海盜灣今天是基於言論自由的目的, 我會鼓勵, 但是他們本身我判斷的動機並不是這樣, 他們是站在商業利益 (網站廣告) 的情況下供應這個平台.
如果他們不支持盜版, 他們應該要出面鼓吹不應該支持盜版 (當然審查是怎麼樣都不對的, 但至少要出來表達立場).
而且智慧財產權我也是持保留態度 (一半一半), 我認為沒有版權的確會進步, 每個消費者購買後再自己自由制定作品 (商品) 價格付款是一個很健康的生態,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強迫不肯改變的人釋出版權, 這樣是違背另外一個人的自由. 至於犯不犯法其實反而是次要, 比較重要的是道不道德, 然而每個人對道德的定義又不一樣.
如果賣汽車的不支持酒駕,也應該要出面鼓吹不應該酒駕?
刪除因為賣汽車跟酒駕沒有很大關係, 但 海盜灣 跟盜版有很大關係, 所有流量和種子幾乎都是盜版內容.
刪除嗯!我是沒有下載過海盜灣的東西,所以也不知道裏面有沒有盜版內容?
刪除可以參考這個紀錄片, "The Pirate Bay Away From Keyboard 海盜灣紀錄片(繁體中文字幕) 720P" :
刪除https://youtu.be/CPF5ufk9I0U
我以前看的裡面細節內容我有點忘記, 不過法院審理?在進行的時候, 法院?他們有提到這些創辦者 (3 個當時海盜灣的創辦者, 現在已經有其他人取代他們了) 不是為了特別的理念 (言論自由或是其他有意義的理念之類的) 去進行海盜灣的活動, 他們完全是基於可以獲得商業利益.
我個人也是看不出來他們有什麼特別有意義的理想, 從他們 3 人頭到尾的紀錄看不出來. 所以我對這個服務持很保留的態度, 因為它們是道德上的瑕疵.
其實可以去海盜灣官網 http://www.thepiratebay.se.net/ (這個連結被 我的 firefox? 認定為惡意連結, 不過用 tor browser 沒這個問題, 自己斟酌) 看 "Recent torrents" 就大概知道海盜灣是否大部分內容是否都是盜版居多.
即使這樣, 我對 p2p 的立場還是中立, 就是一個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