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谷阿莫事件的寒蟬效應

言論管制跟著作權有什麼不同? 谷阿莫挨告, 輿論好像多半不太同情他。 ( 這篇 有很多連結。) 好吧, 現在這篇也並不能算是要挺谷阿莫的文章, 而是要探討 「拿著作權法來製造寒蟬效應」 的現象。 [漫畫來自 Mimi and Eunice]

先說在前面, 本文沒有要討論 「合理使用」 的定義。 關於這點, 推薦 Lawrence Lessig 的 「自由文化」 一書當中的 辛普森家族四秒半 克林伊斯威特記錄片 聯邦法官集體看非法影片 三個故事。 (陳鍾誠老師中文翻譯) 簡單地說, 除了著作權人本身 (通常不是作者群, 而是財團) 之外, 只有那些荷包飽飽聘得起夠份量律師的人 (谷阿莫或許是) 才有資格談合理使用。

本文要談的, 是著作權如何被拿來濫用作為言論管制的工具。 這類的案例不勝枚舉。 厄瓜多爾總統 Rafael Correa 僱用西班牙公司 Ares Rights 監視網路上所有批評他的言論文字及影片, 並逐一要求下架。 [ 1 2 3] 探討巴西總統候選人跟大毒梟關係的紀錄片被依著作權法下架 電玩評論家的 YouTube 負評影片被電玩公司下架。 ... EFF 的文章 有更多案例。

這類案例當中, 有兩個案例特別有創意, 而且也都是因為發言者 「傷害商業利益」 而遭噤聲。

兒童慈善機構的院長 Annabelle Narey 經歷了不愉快的院區整修經驗之後, 在 Mumsnet 網站張貼負評警告大家找 BuildTeam 公司施工前請三思。 BuildTeam 用盡各種辦法要 Mumsnet 跟 Narey 把那篇負評撤下來, 但一直沒有成功。 後來不知怎地, google 通知 Mumsnet 說那篇文章侵權, 所以會被搜尋引擎除名。 原來不知從哪裡突然冒出一個怪怪的網站 , 上面有一篇標示為好幾個月前張貼的文章, 內容跟 Narey 貼的文章一樣, 所以 Narey 的文章因為侵權而遭 DMCA 移除機制下架。 有趣的是, Wayback Machine 從報導出現後才有收錄到那篇 "較早" 的文章; 過了一個月, 那篇文章就不見了。 那個怪怪網站、 那篇文章是不是造假, 沒有人能證明; 但是 BuildTeam 如願以償: 那篇出現於兩個網站的批評文章 -- 不論哪個版本才是先出現的 -- 現在兩個版本都已經消失。 [ 原文]

美國有一小部分的牙醫很害怕顧客給負評。 提供討論板讓用戶撰寫評論的網站 (例如 yelp) 通常很保護言論自由, 不會隨便應被評者的要求而撤下評論。 有一家公司 Medical Justice 幫牙醫們設計了一份合約書, 顧客同意他對醫療經驗所寫的任何評論, 著作權歸牙醫所有。 這樣一來, 當顧客在評論網站留言時, 牙醫就可以用 DMCA 移除機制把這個負評下架, 而網站也不得不配合。 [ 原文]

當然, 谷阿莫的案例跟這些案例並不相同。 這個案例本身, 情理法三個面向, 各是哪一方比較站得住腳, 不像上面的部分案例那麼明顯。 谷阿莫是否違法、 是否值得同情、 他的作品是否 品味低劣 (品味低劣者也應該享有言論自由對吧?)、 ... 這些問題都值得討論, 但都不是本文的重點。 本文要提醒大家的是: 著作權法可以拿來製造寒蟬效應, 幫有能力打官司的一方主導話語權。

「公關操作/不是好榜樣」 這篇描述了現實狀況: 「有許多人擔心谷阿莫一事判決一出以後, 網路二創的空間會被大幅壓縮, 可是實際上的狀況雖不是百分之百, 但許多廠商只要在沒傷害商業利益的前提下, 還巴不得有越來越多粉絲為他們進行二創散播。」 又進一步建議 「仔細拿捏、 評估二創內容散播出去後, 到底會不會傷害到原廠商的商業利益。」 我相信大多數人會同意: 這是個很理性的建議。 但這個 (多數人會接受的) 建議也反應了本文的擔憂。

案子都還沒進到法院, 我們的社會就已經開始自我言論管制。 自我言論管制的原則不只是合法或非法, 還包含是否符合廠商的利益。 著作權法讓片商不需要創建怪怪網站、 不需要跟任何人簽合約, 就可以直接消弭負評。 以後評論影片的 YouTuber、 評論電玩的實況主, 會不會因此而傾向只報好不報劣呢? 廠商當然有權決定要告誰; 但是我們的社會樂於見到著作權法實質上變成電影產業系統性地選擇使用、 左右輿論的工具嗎? 其他諸如評論音樂、 評論文章、 評論政見等等這些比較需要引用原創作的領域, 會不會也因為這個事件而產生寒蟬效應呢? 以後還聽得到(其他有品味、有深度的)影評人士的肺腑之言嗎? 我們會不會變得更容易被好萊塢操控思想了呢? 這些可能才更加是 (沒在看五分鐘系列的) 我們必須關心的議題。

3 則留言:

  1. 說我的法:真的我對於的影片就當娛樂節目在看,喜歡就看不喜歡就不看,就跟傳統電視綜藝節目一樣,有些人說誰主持好看,有些人說那個主持人講話怎樣怎樣的,可是如果因為聽了某人的話而去做了甚麼,真正問題比較嚴重的人講的人還是做的人,而為何某主持人很多人在批評,節目收視率又很好呢?顯而易見得就是很多觀眾就是喜歡這類風格,所以是新聞媒體還是觀眾問題,我覺得一半一半,而回歸谷阿莫,今天提告的幾乎都是幾乎沒甚麼人知道的電影,為何很多知名電影片商沒提告?顯而易見的就是事實上谷阿莫的影片跟片商還是處於互利(更可能是私下有合作?),另外很多人也跟風批評,我覺得或許谷阿莫回應的影片有點高傲或其他的態度,但是看到很多人批評的理由與層面就能看出很多現今觀眾的態度與層面,但是那些人難道沒想過很多也是靠相關網路、資料、版權等等去做影片節目等等,哪天也被吉了才來哭霸?怎麼沒想到利用這風波一起找人聯署向政府要求建立相關網路版權法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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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覺最近風波已經變成只要錯誤就被針對到頂的風氣了==,甚麼時候分享自己的論點,論點錯了就好像殺人放或一樣,,連結內留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DoiN6c9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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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說到用DMCA來ban掉不想看到的東西,就不得不說幾個月前CASIO的事件了。簡單的說,就是有一個人做了個以ESP8266和一小塊OLED螢幕組成的小玩意,用無線網路就可以傳一些文字訊息顯示在螢幕上。那個人拿一個CASIO的計算機,拆掉太陽能板,把小玩意塞進去,就可以考試作弊了XD。
    幾天後,他在github上的程式碼被CASIO給DMCA掉了。他寫的程式是給微控和螢幕用的,跟CASIO的原始碼之類的一點關連都沒有,他只是把成品塞進了CASIO牌計算機的殼裡,就被DMCA掉了。

    https://hackaday.com/2020/05/24/dmca-takedown-issued-over-casio-code-that-was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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