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學生遭教育部長霸凌; 立法委員表示: 學生要有禮貌

學生抗議媒體壟斷, 教育部傳簡訊給三十七所大學關心學生身體健康 旺中欲買壹傳媒, 學生憂心言論遭壟斷, 組成 「反媒體巨獸聯盟」。 教育部發簡訊給三十七所大學的學務長, [ 1 2 3] 希望學務長能夠 「關心」 這些學生。 此事引發大眾質疑教育部白色恐怖。 許多大學教師甚至連署聲明: 捍衛學運學生之表達自由。 教育部長蔣偉寧 表示 善意遭到誤解, 很難過。

首先, 部長的回應至少證實了一件事: 「關心善意」 確實來自部長而不是來自訓育委員會一位自作主張的行政人員。 其次, 我也很同意部長所說的 「回到本位思考」、 不要 「從比較負面的角度去看」; 但是我認為蔣部長更迫切地需要親身實踐自己 「勉勵學生」 的這兩句話。 這件事情的 「本位」 顯然並不是學生的健康 -- 蔣偉寧特別偏心關愛 「參與社運活動的學生」 (而不是提醒所有北上遊玩遇到 「陰雨寒冷」 的南部學生) 卻說是要關心學生的健康, 這令人一點都看不出他 「回到本位思考」 的誠意。 我個人認為學生反媒體壟斷, 恰恰是 台大十大素養 1,3,5,6,7,9 的實踐, 很值得肯定與鼓勵; 至於身為教育部長的他, 就算不同意他們的論點, 大可以指出學生論點的缺失、 至少應該看到這是一個激發理性辯論的絕佳教育機會。 但他卻硬是只看到 「陰雨寒冷」, 這不恰恰就是 「從比較負面的角度去看」 學生的抗爭活動嗎? (而且還是一個 「視野與格局遠遠小於學生」 的負面觀點。)

「被霸凌了, 要不要抗議?」 「抗議的時候要有禮貌」 蔣偉寧部長的作為及回應, 不僅是在以身教示範如何睜眼說瞎話、 顧左右而言他, 更是在霸凌學生。

「教育部長霸凌學生?」

英文版維基百科這麼定義 霸凌: 「以施壓或強迫的方式恐嚇威脅 (intimidate) 或 abuse。」 Abuse 這個字, 中文翻譯為 「虐待」, 但其實虐待只是 abuse 光譜當中較刺眼較極端的一類。 在這裡, 「濫用權力或力量傷害他人」 也許更能表達出 abuse 較完整的光譜。 維基百科解釋 abuse 的第一條就是 abuse of authority -- 濫用權威。

回到 「霸凌」 頁面, 其中談論 校園霸凌 的部分這麼說: 「教師或教育體系本身也有可能成為霸凌的加害者: 教育體系本身就內建著一種權力不平衡結構 (power differential), 這種結構很容易被拿來來進行難以察覺的 (subtle) 暗中濫權 (covert abuse)、 羞辱 (humiliation)、 排擠 (exclusion)。 在此同時, 教育體系卻可能仍舊在表面上持續著反霸凌的公開政策。」 並引用三篇學術論文。 很明顯地, 這類型的 「霸凌」 行為, 指的就是教師或教育體系 「濫用權威」 -- abuse。

「權力不平衡結構」 在今日的臺灣尤為明顯。 大學評鑑、 卓越補助、 ... 這些都是教育部與大學之間的權力不平衡。 教師評鑑、 是否續聘、 ... 這些都是大學行政體系與大學教師之間的權力不平衡。 就算教育部不會公報私仇, 一般正常大學教授 (貴哥顯然並不正常) 敢批評各種研究計畫的金主嗎? 至於打成績, 則是師生之間最明顯的權力不平衡。 這裡要談的重點, 並不是這些權力不平衡是否應該繼續存在。 這裡僅僅只是指出這現象確無庸置疑實存在的現實。

教育部長假學務長之手 (也許再透過老師) 「關心」 參與社運活動的學生, 對學生會不會造成威脅 (intimidating) 的效果? 算不算是濫用權威 (abuse)? 對於你我非當事人而言, 這種威脅與力量的濫用也許很難察覺 (subtle)、 也許因為暗中進行 (covert) 而不明顯; 但對於遭受 「關心」 的學生而言, 那種恐懼與不安卻是真實存在的。 蔣偉寧對社運學生所做的事, 完全符合 「校園霸凌」 的描述。

被教育部長霸凌的絕大多數學生沒有發聲的管道。 其中少數學生好不容易爭取到發聲的機會, 於是進入立法院 「備詢」 (備詢?? 為什麼被霸凌者是站在 「備詢」 的位置?) 其中一位學生 發言比較激動, 於是引來指責。 老實說, 如果大家像部長建議地 「回到本位思考」, 最值得討論的問題應該是: 「偽善」、 「滿口謊言」、 「不知悔改」 到底是貼近事實的指控, 還是學生無的放矢? 教育部長可以如何以身作則, 教學生誠懇面對他人的質疑與指控? 但是立法委員顯然比較有興趣 「從比較負面的角度去看」 學生的指控 (ㄟ, 部長講話沒在聽哦~~ 哦對了, 我忘記立委的權力比較大, 可以不鳥教育部長) -- 對於被霸凌的學生, 王金平比較關心的並不是他被霸凌的事實, 而是被霸凌者 抗議的態度和時間。 不過王金平是院長, 有責任維持會場秩序, 這樣的反應也算有道理。 另一位立委陳碧涵比較關心的也並不是學生被恐嚇霸凌的事實, 而是被霸凌者 「靠坐在桌子上」、 不夠 「成熟和客觀」。 [12/5 補充] 哦, 噗浪上看到的, 還有洪秀柱也強調禮貌的重要性。 但是這條要求不適用於她自己 -- 我們說過了, 現在立法院的共識似乎是: 因為立委比部長大, 所以不需要有禮貌。

霸凌事件之前, 學生邀請四黨團簽署 「反媒體壟斷的承諾書」。 吳育昇表示: 學生事前未通知, 很沒禮貌。 王金平與陳碧涵的反應基本上也是相同的意思: 「被霸凌了嗎? 抗議的時候要有禮貌哦!」 但霸凌受害者就是弱勢、 就是無法以地位權勢阻擋加害者 (尤其加害者透過學校機器在運作的時候), 他又如何保持禮貌地抗議呢? 我所看過霸凌受害者最令人讚賞的抗議, 是 被嫌胖的主播。 這是很正面、 很勇敢、 而且又全程保持禮貌的抗議。 不過別忘了, 她是主播、 她握有麥克風, 所以才有機會 「禮貌地抗議」, 也成為反霸凌的好教材。

但是幾位立委卻要求發聲微弱、 訴求被忽視的學生抗議時要有禮貌? 難怪部落客羅yc氣憤地表示: 「禮貌已經變成一句髒話了」 。 我認為羅yc太低估 「要求禮貌」 的力量了。 如果霸凌加害者對受害者補一句: 「去撞牆啦, 沒教養的 <請隨便填一個罵人的髒詞>」 這個社會並不會因此而變得比較同情、 比較支持霸凌加害者。 但是如果位高權重、 有能力 abuse authority、 有能力操作教育機器的霸凌加害者先是顧左右而言他, 就是不要正面回答問題、 就是不要 「回到本位思考」, 然後逼得被害者情緒失控, 旁邊的人這時再跳出來說: 「ㄟ, 沒禮貌哦」 那麼這個社會卻會有不少人反過來幫霸凌加害者說話。 在這種情境底下, 「要求位低權輕的被霸凌者要有禮貌」 其實是遠比 「髒話」 更強大、 更有助於公開遂行加害者意志的 強化霸凌正當性的絕佳工具

更令人憂心的是: 以後教育部又該如何推動反霸凌教育呢? 如果師長霸凌小孩 -- 例如用隱晦的方式暗示威脅: 若不配合就... 「啊不是啦, 老師只是關心你的健康而已哦, 千萬別誤解我的善意, 不然老師會很難過唷!」 -- 然後小孩抗議, 指控老師 「偽善」、 「滿口謊言」、 「不知悔改」, 卻又遭旁邊的大人指責沒禮貌, 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教他們怎麼做呢? 各位禮貌衛道人士你倒是教教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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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事件的其他評論 (感謝眾噗友)

  1. 漂浪。島嶼--munch: 父國體系的冷靜暴力與集體社會的歇斯底里
  2. 哲學哲學雞蛋糕: 我們需要更多不禮貌
  3. 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 陳為廷錯在哪裡?
  4. WAYNEH AND COFFEE: 為什麼清大是一所可恥的大學
  5. 再度參見, 九把刀: 陳為廷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的影片真相(不要被媒體誤導了)
  6. 小野 | 社會觀察: 陳為廷,對不起!—寫給八年級生

大推! 主流媒體如何剪掉重要的理性訴求、 聚焦一小段激動的表現。。 請給沒在上網的長輩看到真相的全貌。

最後補兩張圖: 「小偷」 版出自 葉小星; 「蟑螂」 版是從 塊陶啊!阿響 那兒看來的。

「講髒話沒禮貌哦」 至於小偷就算了。 「講髒話沒禮貌哦」 至於麵裡有蟑螂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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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邊沒電腦; 口頭推薦本文嗎? 可以請您的朋友搜尋 「遭霸凌 要有禮貌」 。

25 則留言:

  1. 想請問洪教授,稍久以前台大校慶的紹興事件,李校長批評學生不尊重,您以為如何?那是罷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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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這和衛不衛道沒有關係,我們應該教育年輕人善待他人,也應該教育年輕人如何表達訴求,而不是以暴制暴。
    如果師長霸凌小孩,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教他們怎麼做呢?應該教他們很有禮貌的說:「謝謝指教」,然後打電話叫市長來關說:「你很了不起,我就請蔣部長來,給你獎勵,然後我請蔣部長把你調走!」

    我覺得蔣部長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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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國王沒穿衣服」,說這種話的人沒禮貌?

    (看過格主其它文章的人應該懂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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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何謂禮貌?何謂道德?不同宗教有不同看法。
    以儒教來說,批評上級就是不禮貌了。

    像美國這樣宗教自由的國家,公立學校不教禮貌、道德,只教學生法制跟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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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噗嗤,你所謂的美國就是任由跨國企業興訟打壓的「合法」美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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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是在說被基督教徒與猶太教徒牢牢掌控的「宗教自由」美國嗎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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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0&docid=10213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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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國王沒穿衣服」,說這種話的人不用跑到國王的面前指著他的LP說。

    我不希望年輕人變成政爭的「鷹爪犬牙」,但是我更看不起不敢反抗政客的「縮頭烏龜」。

    儒家是人文思想不是宗教,就好像孔子從來沒有說過自己是聖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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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41&docid=10213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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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 (2012年12月6日下午1:43)
    中央日報的這兩篇報導有明顯的政黨色彩,我覺得它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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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參考一下,沒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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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tw.news.yahoo.com/%E5%BF%AB%E8%A8%8A-%E6%B8%85%E8%8F%AF%E5%A4%A7%E5%AD%B8%E9%99%B3%E7%82%BA%E5%BB%B7%E7%82%BA-%E6%85%8B%E5%BA%A6%E4%B8%8D%E4%BD%B3-%E9%81%93%E6%AD%89-052300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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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phantoms: 是指這個嗎? 台大校慶學生抗議 李嗣涔訓斥「5個不尊重」 這件事看來就是單純 「校長直接明白地表達對學生的不爽」 而已, 並沒有看到 「難以察覺的 (subtle) 暗中濫權 (covert abuse)、 羞辱 (humiliation)、 排擠 (exclusion)」 所以應該不算霸凌吧。 校長對於事情的輕重緩急的判斷也許我們並不認同, 但這看來只是校長在行使他的言論自由而已。

    @2F 匿名: 我覺得蔣部長的 「人在江湖」 還有 遵循奇怪道歉原則的清華大學 讓他們成為政治力與財團力的 代理受氣包

    @12/7下午8:30的匿名: 謝謝分享後續發展。 陳為廷已經針對唯一的小錯誤(態度)公開道歉。 但聯合報仍舊並沒有針對扭曲的報導道歉。 清大也沒有針對錯誤的道歉而道歉。 教育部長還是沒有針對「假關心之名行威脅之實」的行為而道歉。 我更加確定我尊敬陳為廷這位大學生遠遠超過尊敬那些不懂得認錯、 不配稱為知識份子的學術官僚、 還有「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假道學假禮貌洗腦專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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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紹興運動大概至少有兩起比較明顯的衝突,一是去年的,二是今年的。洪教授認為紹興運動中,學生校慶鬧場的行為與嗆人冷嘲熱諷的行為是無所謂,或是不恰當呢?要求他們禮貌一點應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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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不知道耶。 因為那件事沒有涉及言論管制也沒有涉及 「假裝關心、 實質威脅」 的行為, 所以那時我沒在注意; 現在也沒力氣搜尋研究。 phantoms 可以提供其他比較勁爆的連結嗎?

    如果沒有的話, 我粗淺的理解是: 長輩、 長官不認同學生作為, 就正大光明地 (而不是來陰的 -- 像蔣偉寧或聯合報一樣) 表示不認同, 這是很正常的反應啊。 我也會斥責學生不禮貌啊。 至於斥責完學生不禮貌之後, 到底是理性回應/反駁學生的訴求, 還是繼續裝死, 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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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關於紹興事件,這篇(及相關連結)應該有不少資訊:
    http://phiphicake.blogspot.tw/2012/11/blog-post_19.html

    這篇(包括同主題的討論串)更深入探討了訴求本身的合理性:
    http://www.ptt.cc/bbs/NTU/M.1353121212.A.7D2.html

    這事件不是只有李校長罵抗議學生不尊重,媒體、大眾也有不少人指責這些學生的行徑(不知道有沒有所謂的暗中指使就是)。

    個人是認為高權位者、媒體或大眾批評不禮貌本身沒什麼錯,但以沒禮貌為藉口而刻意無視或否定訴求就不對!不過這兩事件似乎引來了另一個觀點:「抗議者權位被較低又被欺負,他們憤怒是合理的!人們只應該討論抗議訴求合不合理,不可以批評抗議者沒禮貌(或要求抗議者有禮貌),否則就是罷凌!」......敝人好奇的是洪教授對後者觀點的看法如何?
    (PS:個人認為是否「不禮貌」還要看具體狀況。就兩事件而言,個人以為陳同學的行為是稍微失禮,但紹興的鬧場行為是非常無禮,可是我相信一定也會有相反的觀點......)
    (PS2:個人認為不尊重和不禮貌不完全是同一回事,不過為了簡化問題,暫且當做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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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 好。讓我們來認真地談一談「態度」問題!
    (http://mhperng.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8.html)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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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phantoms 可以發公文請朝陽科大的校長關心洪教授的看法。小弟好奇的是 phantoms對以沒禮貌為藉口而刻意無視或否定訴求的高權位者的看法如何?應該罰寫禮運大同篇100遍嗎?這些高權位者的大學校長(如果這些高權位者有唸過大學)應該為學生的尸位素餐道歉嗎?孟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王丹說學生不可能像政客一樣圓滑老練,這些「高權位者」不是我們選舉出來的嗎?為什麼要讓學生親自上火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5/today-life1.htm
    「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少一些情緒性語言,更能突顯訴求的正當性。公開道歉對學生來說,是一次很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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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政治學大師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媒體壟斷後果 破壞自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0/today-life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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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補兩張 「沒禮貌」 的漫畫。 果然是一張圖抵得上千言萬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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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台灣都是口水戰,這是一種落後國家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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