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 「網上看院線片 境外侵權網站擬封鎖」。 小格已經有太多文章解釋為何意圖透過管制網路達到保護智財是不可行的 -- 最終, 著作權跟人權只能二選一。 但是主流媒體及大學(!) 長期協助利益團體 『智財洗腦』 (請搜尋) 以致許多人看不見網路管制對於人權與言論自由的危害。 本文針對 「封鎖 ip」 一事, 從背景、 時間點、 可行性的角度摘要連結一些中英文文章, 希望將來智財局舉行公聽會時, 有朋友可以提出來; 同時也向那些 (有人嗎?) 敢替此項政策背書的資訊教授下戰帖。
[2015/4/22 更新: 挑戰總開關 有一系列文章。 2015 年三月的 外洩文件 顯示: 很有可能背後黑手就是美國電影產業。]
首先, 有網友表示: 「先抓台灣境內的盜版才對吧?」 這當然不是政府的首要工作。 大家要先認清一個 (政府單位及大學不會承認的) 事實: 臺灣的智財法律/檢警體系/教育系統所發生的智財保護政策或重大案件, 從來就是由美國的利益團體在主導的, 從來就不是在服務國內的著作權人。 還記得 Now.in 抄臺事件 嗎? 主導者是 國際著作權權利組織 IFPI。 傷害無辜的獨立創作者不說, 就連正在談權利金的 國內著作權權利組織 MUST 的利益都受到傷害。 請告訴我這個行動保護了國內哪一位創作者的權利? 更早以前, 2009 年莫名奇妙通過的 盜版三振法案 以及 2007 年 微軟拒絕簽署 「反對非法拷貝聯合聲明」 (而教育部跟法務部不敢出席) 的事件都一再地說明: 「保護智財」 這個說辭, 從來就不是從國人自身的利益出發。 教育部每學期發給各大學的 智財宣導公文, 直到現在還是對合法免費的替代方案隻字不提, 請告訴我這符合了國人哪些自身利益?
為什麼美國會選在這個時間點對我國政府提出這樣的要求? 可能有很多原因; 不過臺菲衝突 ( 我的建議: 送 GPS 行船記錄器給其他鄰國) 很可能正好成為美國對雙方施以小惠的談判籌碼。 另外, 「管制 DNS 與 IP」 這項舉動正好符合美國大力推動的 智財無限上綱侵權密約 TPP 想做的事。 ( 請協助補充維基百科條目的 「爭議」 一節。)
再來談到管制方式本身的爭議。 「以 IP 位址或 DNS」 的方式封鎖侵權網站, 這個封鎖黑名單不能公開, 因為一公開就更加替這些網站廣告。 這個清單會一直改變, 因為被封鎖的網站會搬來搬去。 具有這種特性的黑箱作業封鎖清單, 正是獨裁政府最喜歡的言論管制工具。 「智慧局強調, 國際上對境外重大侵權網站採取封鎖措施者所在多有...」 但這些是什麼樣的國家? 小格讀者及我的噗友都知道: 美國早已不是民主國家 ( 追殺資訊自由化推手、 維安劇場、 生物專利帝國主義、 蘋果與美國情治單位、 ... 也請搜尋 「collateral murder」、 「taping police」、 「jefferson dance police」、 ...); 英國我比較少報導 不過請見英文維基頁面: 英國言論管制 並在該頁搜尋 「201」 -- 最近三幾年特別明顯。 哦對了, 還有 南韓言論管制 跟 馬來西亞言論管制 頁面。 黑箱作業的封鎖清單造成無辜網站被封鎖的案例, 澳洲阻絕色情 是一個借鏡: 巴士公司﹑ 牙醫﹑ 旅行社﹑ 維基百科的某些頁面﹑ google 與 yahoo 群組都不知為什麼被封鎖了。 如果不是 wikileaks 揭露, 沒有人會知道管理清單的人會暗中動什麼手腳, 自行把一些他不喜歡的網站列入封鎖清單。 Google 被 DMCA 智財惡法逼迫必須撤下某些搜尋結果, 但至少公佈透明報告,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 電影產業竟然還是敢 謊稱自己是 TPB:AFK 影片的著作權人, 用 DMCA 進行言論管制、 要求撤片。 這種行為叫做 「著作權詐騙」 copyfraud -- TPB:AFK 根本是獨立創作家拍的海盜灣紀錄片, 原創者以創用 CC 方式分享大眾拷貝。 為什麼電影產業不只想封鎖海盜灣, 還想封鎖談論它的記錄片? 因為他們不想讓大眾知道: 盜版並非海盜灣的唯一功用, 它還是 維護人權/自由/隱私、 力挺遭受騷擾九歲小女孩、 傳承學術論文 的重要網站。 過去的這些案例 -- 特別是利益團體一再重複的侵犯人權行為 -- 不斷地提醒我們: 如果讓這樣的法案通過, 小格這類揭發利益團體醜惡真相的網站有一天被列為侵權網站 (或是恐怖份子網站 -- 這個藉口也很常被拿來用) 而默默地消失, 這也是不無可能的事。
最後談技術問題。 我有一個建議: 請智財局找幾位資訊教授具名挺身幫這個腦殘的封鎖 「技術」 背書, 公開對大眾說明它能有效防止侵權。 我很樂意跟他們公開辯論。 沒有資訊教授敢公開說謊葬送自己的專業信譽啦。 只需要設定改用 BlockAid 作為你的 DNS, 連軟體都不必下載, 就可以繞過 DNS 封鎖。 至於數字 IP 位址遭到封鎖, 就必須翻牆。 如果政府真的開始封鎖, 那麼我很有興趣到處演講, 教大家翻牆。 老實說, 我並非頂尖的翻牆高手, 只是有足夠的基本概念、 懂得搜尋 參考資料, 大約足以見招拆招而已。 我之所以公開聲明想要開班授課, 是想說明一件事: 如果檢警沒有阻止我, 那麼封鎖 IP 就是無效的; 如果檢警阻止我, 那麼就是向世界宣告 (我會寫一帖英文文章): 在臺灣, 「教授某些資訊技術」 被排除在言論自由保護之外; 如果我國政府默默地學習北京政府 封鎖 VPN, 讓企業 -- 任何產業的企業 -- 無法保護自身商業機密, 那就等著準備面對國際企業出走潮。 最好是商業公司而不是大學來邀請我去開課, 而且請在網路上公開廣告招生。 我要靠 「教授翻牆」 光明正大地營利賺錢 :-) 我要捍衛的, 是完整的言論自由, 而不是僅限於 「非商業使用的學術自由」。 當然, 如果上述 「敢具名背書封鎖 IP 可以有效保護智財」 的教授所屬的學校邀請我去開課教授翻牆, 我也很有興趣把這些技術與他和他的同事們分享 :-)
我們的網際網路有兩個演化的方向: 駭客任務版中央集權的監控網路, 或是潘朵拉星版的民主網路。 保護智財、 阻絕色情等等封鎖資訊的大旗, 經常成為一個好用的藉口, 方便政府推動網路集權化 -- 最終握有控制權的甚至也將不會是我們所以為的自己選出來的政府, 而會是一個 中美聯合防火長城共同模範省 的傀儡政府。 請網友張開眼睛、 請資訊教授發揮學術良知和 職業道德, 把真相傳遞給更多人知道。 最後, 如果在欠缺資訊教授背書的情況下, 智財局仍舊執意推行, 那麼就將再次證明小格一再指出的: (1) 關於智慧財產權議題, 我們的政府服務的對象並非國人, 而是外國的利益團體。 (2) 其實他們並不在乎能否有效保護智慧財產, 只在乎能否強化網路管制或是能否協助美國利益團體、 貫徹其管制網路的意志。
[5/27 更新] 網友在 Hackpad 上成立了這個專頁: 「Against the Master Switch 挑戰總開關」, 整理了爭議點、 技術、 國際相關立法、 網友評論文章、 ... 等等各種清單。 也在 google groups成立了通訊論譠。
* * * * *
(本文也刊載於 泛科學、 科技報橘、 T客邦、 台灣新社會智庫 (略修改版) )
手邊沒電腦; 口頭推薦本文嗎? 可以請您的朋友搜尋 「封鎖網站 背書?」 或 「封鎖網站 腦殘政策」。
這大概是今年最讓人火大的新聞了......
回覆刪除看來以後的電腦使用者真的要開始人手一個VPN
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真是不遺餘力
原本以為ISP言論封鎖還是說說的事情,突然驚覺原來現實或許就在眼前即將發生
回覆刪除剛剛從朋友的FB上面看到的"傳單"
回覆刪除「台灣的言論思想自由將被政府箝制」
http://i.imgur.com/6XdcFm3.png
如果真的有資訊叫獸具名挺身背書 我決定陪您一同應戰!
回覆刪除這是我目前看過政府做過最白爛的事
回覆刪除到底是哪個腦殘人士想出來的...
(請原諒我口粗..!@#$@!@$##%)
在台灣我也要開始用無界這種東西??
回覆刪除我越來越相信我是中國人了~~~
新的傳單: http://imgur.com/sAXOpy4
回覆刪除再不行動,網路白色恐怖即將降臨!!
智財局的新聞稿
回覆刪除http://www2.tipo.gov.tw/ct.asp?xItem=425645&ctNode=7123&mp=1
裡面還有附上封鎖技術的優劣分析附檔,只不過是docx的 ˊ,_>ˋ
IP 封鎖缺點是現在一個 IP 對應多個 virtual host. 你把 IP 封了也會封到善良網站.
回覆刪除透過 DNS 封鎖. 未來大家要搞 DNSSEC 安全, 你 ISP 竄改 DNS 豈不是自己把安全等級降低. 要大家不用 DNSSEC?
網路安全其實是人定義的
刪除如果這「保護智慧財產權」成為世界各國認同的作法,那麼修改DNS紀錄或許也能被視為「安全」的吧
那也要世界各國都認同才行. 對 DNSSEC 標準進行適當修改.
刪除否則只有台灣跟少數國家這樣搞. 就是跟國際標準不相容.
舉例來說, 當你竄改某境外網站的 domain name, 結果造成該紀錄與其簽名不符.
請問你要怎麼分辨這是 ISP 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改的, 還是駭客為了釣魚改的?
沒辦法吧.
那結果就是台灣人將更容易被駭客釣魚, 從而影響整體國家安全.
所以說智財局只關心財團不關心國家安全?
刪除對於推動網路封鎖的利益團體來說,國家安全一開始就沒有考慮吧,他們的利益比其他東西還要重要。
刪除個人認為,此先例一開,
回覆刪除既然政府可以隨便封鎖違反著作權的網站,
那麼,一些更嚴重的,
像違反人權的呢?違反國家安全的呢?違反社會安寧的呢?
還有一些內含色情、暴力、毒品、槍械、賭博等等網站,
是不是該全部封一封?
更何況這個過程完全不公開透明,
什麼網站該封或不該封,
全由政府自行評估認定,
大開方便後門!
果然和對岸無縫接軌了呢!
跟TIPO官員(智慧局)往來幾封信後加上剛剛看到美方國務院發言人的內容,更覺得老師推測的"台菲衝突"才是主因。
回覆刪除他們很清楚了解從智產權的角度根本沒有辦法說服大眾接受這件荒謬的事情。
1. 封鎖本國一部分連外的Internet跟伸張了智產擁有人的正義根本就是兩回事。
2. 侵權是侵犯智產擁有人的權利,這就是"兩造間"的糾紛。TIPO卻懲罰圍觀的路人?
3. 侵權是犯罪行為,在法院判決前,所謂的"重大侵權"對象都只能列為"嫌疑"。TIPO甘願冒這麼大的風險都想去拿這把破壞法制社會基礎的"尚方寶劍"?
打壓言論自由根本不是他們要的。這起TWSOPA就是美國利益團體跟台灣高層一起搓湯圓的草案。
看看年金改革,台菲問題,就知道那些高官恨不得快把這條例通過!
回覆刪除話說電視新聞及媒體怎都還沒鬧大?
這一定有問題...
Hi 貴哥您好,我是ETtoday新聞雲記者鍾禎祥,不知可否轉貼您的這篇文章至我們的論壇,會附上文章來源和作者,順便附上官員對此事的說法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5/212652.htm?from=fb_et_news
回覆刪除沒問題, cc-by-sa 授權, 有註明作者出處就 ok。 感謝轉載! (刊出後麻煩順便在此留個網址。)
刪除這種事若是在美國或是澳洲
回覆刪除圖書館協會或是圖書館學/資訊系教授一定會率先跳出來反對
在台灣就靠您了
我比較想知道上面回應的人裡面有多少人的電腦裡沒有盗版軟體或是盗版影音的........
回覆刪除我誠實的說,我的電腦裡沒有盗版軟體,免費軟體很好用了
不過看不到線上漫畫的話那我會覺得有點麻煩就是了........
我的電腦裡有盗版軟體,僅供練習。個人免費、線上工具、自由軟體是我的首選。除了腦殘的政府和不怕死的中小企業,我不知道有誰喜歡在doc和docx之間轉來轉去?
刪除我在想...直接用複決權把這法案作掉應該可行吧
回覆刪除大家加油....
您好
回覆刪除請讓我轉貼這篇文章好嗎
謝謝
阿貴老師:我公開詢問了負責自由軟體鑄造場的林誠夏,看中研院的立場是支持智財局還是反對,不管正反還是裝死不回答,這都有助於我們釐清為什麼馬政府沒有培養出一些有能力的官員,讓這些站著毛坑不拉屎的傢伙拖垮他的施政。
回覆刪除雖說這件事一點都不像馬的行事風格,顯然有美國的壓力,但是官員不能因為有壓力就當縮頭烏龜,要像太極拳一樣借力使力,希望馬政府記取接美牛爛攤子吃力不討好的教訓,是外國壓力的就給"適當"爆料出來,利用民氣跟國際輿論去抗衡美國的壓力,這一點錢復在處理中美斷交時手腕漂亮多了,馬笨笨的。然後政府裡不適用的官員也該用這機會清一清,不然等他給你搞砸時,你要再更正,兩個顏色的選民都不鳥你了。
@Shelandy:紅、黑派都是挺馬的。建議你下次詢問國台辦的立場,這有助於我們釐清為什麼讓劉羅鍋回山東老家。政府裡不適用的官員也該用這機會清一清,只留下冬瓜標和金小刀就行了。
刪除政府封鎖的是盜版網站,大家真的想要使用侵權的網站嗎?
回覆刪除台灣的政府多一層的保障,保護創作人的權益
所以對境外的不法圖利網站做境管,
我認為大家都有認知上的錯誤,
開宗明義的就提到,[政府封鎖的是盜版網站,]
需要用到跳板使用這些網站嗎???
大家有想到創作人辛苦得不到回報,
而使創作銳減了,創意消失了,使產業萎縮
這是大家樂見的嗎?所有音樂者,演奏者,作者,導演們等等。。。
知識創作產業都痛恨這樣的網站無值剝奪他們的權利!
難到大家也想當扼殺創作的兇手嗎?
有幾個問題:
刪除1.如何判斷是否是盜版網站?
此政策的說法是政府判斷,但是判斷標準主觀成份高,而客觀標準(盜版內容所佔百分比)又會有以下第二點的問題
2.盜版網站上是否只有盜版資訊?
有問題的是盜版資訊,因政策的封鎖是全站封鎖,若該網站同時有政治討論版,政府的決策很難免除言論封鎖的疑慮
3.政府說他們只會封鎖盜版網站
政策沒有規定要公佈被封鎖名單
就算公佈了,也只有身懷翻牆絕技的人才能確定,且公佈的真是所有被封鎖的名單?從何得知「只會封鎖」
關於是否信任政府,請至以下新文:
http://ckhung0.blogspot.tw/2013/06/nsb.html
4.關於「創作人辛苦得不到回報」即之後的論述
請見此篇主文第二段敘述
若要從保護「本國」創作者和「外國」創作者,其中選一個,您會怎麼選?
而「創作者」,有許多時候並不是創作的「原作者」,而是「版權持有者、團體」
@UGP
刪除你給這位匿名看這篇就夠了:
http://i-chentsai.blogspot.tw/2013/05/internetsensorship.html
這位匿名
刪除先報上你是哪個利益團體吧
@UGP、Explorer
刪除你們給這位匿名看這個網站就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http://www.court.gov.cn/
最近的新聞
回覆刪除微軟向法院控告,知名的No-ip網站服務提供的一些網域被惡意程式濫用,要求法院將這些網域管理權轉讓給微軟,法院同意並執行了
微軟承諾他們只會阻擋掉非法網域,但看來微軟接管之後,他們的設備無法承受No-ip原本用戶的大量請求,導致許多也使用這些網域合法用戶的使用也無法正常運作
http://kfei.logdown.com/posts/207916-poor-no-ip
No-ip大概的介紹:
http://linux.vbird.org/linux_server/0270dynamic_dns.php#need_dynamic_noip
駭客肆虐!微軟本周發起行動打擊網路犯罪、掃蕩木馬程式
刪除http://www.nownews.com/n/2014/07/01/1302755
好像是針對 DNS 服務。
中國中央機關電腦採購禁用Windows 8
http://www.ithome.com.tw/news/87910
「封鎖境外侵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