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2729962222200998649..comments2024-03-25T22:30:58.756+08:00Comments on 資訊人權貴ㄓ疑: 當蘋果也蟑螂: 電子資訊產業轉型為專利訴訟產業ckhung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239967118666741573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9125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56915947137336655562012-07-15T14:27:10.432+08:002012-07-15T14:27:10.432+08:00英國衛報: 終於有人點破蘋果的謊謬了。
備受吳修銘與 Lessig 推崇 (但也惹很多人討厭) 的美...英國衛報: <a href="http://t.co/ILdKD2Gb" rel="nofollow">終於有人點破蘋果的謊謬了</a>。<br />備受吳修銘與 Lessig 推崇 (但也惹很多人討厭) 的美國法官 Richard Allen Posner 終於把其他法官不敢說的 「國王沒有穿新衣」 說出口了。 當其他法官發現自己變成這些跨國企業手中的商業談判卒子時, Posner 卻直接叫蘋果 「別鬧了」。 在法庭上, 蘋果的律師一度指出: google 的點擊解鎖侵犯蘋果的滑動解鎖專利; Posner 說: 「蘋果把點擊視為 "長度零的滑動" 就像是把點視為 "長度零的線段" 一樣硬拗。」ckhung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9967118666741573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22765602436976422952012-06-27T23:27:56.833+08:002012-06-27T23:27:56.833+08:00今天又有一個新聞了:
蘋果勝 美將禁售三星銀河平板
http://tw.news.yahoo.com...今天又有一個新聞了:<br />蘋果勝 美將禁售三星銀河平板<br />http://tw.news.yahoo.com/%E8%98%8B%E6%9E%9C%E5%8B%9D-%E7%BE%8E%E5%B0%87%E7%A6%81%E5%94%AE%E4%B8%89%E6%98%9F%E9%8A%80%E6%B2%B3%E5%B9%B3%E6%9D%BF-031122170.htmlExplorer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900836041638807955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77335424581684691862012-06-27T20:51:26.973+08:002012-06-27T20:51:26.973+08:00@xanadu : 嗯,那把"只能"兩個字去掉好了@xanadu : 嗯,那把"只能"兩個字去掉好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91222125924385473192012-06-26T21:42:16.446+08:002012-06-26T21:42:16.446+08:00@ckhung : 問題不在於客制化,而是在於"提供"
像android本身如果...@ckhung : 問題不在於客制化,而是在於"提供"<br />像android本身如果有侵權,那麼"提供"(即redistribute) android的廠商就有可能侵權<br />--------------------------<br />而且只提供(或提示使用者下載)社群版是會有問題的,在廠商未提供驅動程式的情況下可能連開機連線都是問題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35305660382195708472012-06-26T13:21:25.803+08:002012-06-26T13:21:25.803+08:00從哪句話得知我認為消費者"只能"買到沒OS的硬體呢?從哪句話得知我認為消費者"只能"買到沒OS的硬體呢?xanadu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61336980211087207012012-06-26T09:13:29.799+08:002012-06-26T09:13:29.799+08:00老師你未來或許可以推薦一種「百毒不侵救命SD卡」,針對平板,應該不錯喔。老師你未來或許可以推薦一種「百毒不侵救命SD卡」,針對平板,應該不錯喔。Explorer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900836041638807955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28791222368327032222012-06-26T08:28:53.978+08:002012-06-26T08:28:53.978+08:00To 匿名:
這的確是目前大部分的手機廠商的思維,也因此他們總只是跟隨在擁有創新之舉的公司後面(例如...To 匿名:<br />這的確是目前大部分的手機廠商的思維,也因此他們總只是跟隨在擁有創新之舉的公司後面(例如Apple, google..),舉個例子,手機廠商其實可以將設計OS的人力轉移至OS與手機硬體配合的業務,負責驅動程式與穩定性測試,手機門市可以提供OS安裝服務,將整個程序的複雜度降到最低並無不可能,換句話說,有沒有OS,跟容不容易使用,安裝,以及穩不穩定,我想其實是幾件不同的事。<br /><br />To 洪老師:<br />我想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一個產品能不能成功,「誘因」佔了很大的因素,Linux能持續佔有一些使用率(即使不高),ubuntu能夠變成最容易使用的Linux系統之一,這表示他們的確抓住了某些「誘因」,隨著時間的演變,這些誘因會愈來愈明朗,手機廠商在作業系統上得到的利潤其實是微乎其微的,因此開放作業系統,也不乏是個節省成本的方法之一,我想短期內,這樣的無xanadu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91314929294003592202012-06-25T21:05:57.785+08:002012-06-25T21:05:57.785+08:00@xanadu: 好主意! 無 OS 的手機可能比較困難吧。 無 OS 的平板應該很可行。 硬體廠商...@xanadu: 好主意! 無 OS 的手機可能比較困難吧。 無 OS 的平板應該很可行。 硬體廠商可以提供兩三個不同版本的 linux 放在記憶卡上面賣, 盡量避免大量客製與修改, 盡量保持社群版本原始的樣貌。 如果要更小心、 離專利地雷更遠, 就只賣社群版的記憶卡, 能開機連線就好; 然後在網站上另外提供一個小的 script, 讓用戶自行下載執行優化, 解決匿名所說的驅動程式問題。<br /><br />可能是因為平板電腦市場已經被蘋果定義為麻瓜的市場 (而不是玩家的市場) 所以目前沒有廠商積極地這麼做吧。 這也是為什麼我和身邊一些玩家朋友都對平板沒什麼興趣。 如果我要買平板, 應該會優先考慮 nook 吧。 因為搜尋 「tablet linux sd card」 出來的都是它...ckhung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9967118666741573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29638693554508952272012-06-23T20:29:01.773+08:002012-06-23T20:29:01.773+08:00免對->面對(錯字)免對->面對(錯字)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44952973021375268772012-06-23T20:26:54.890+08:002012-06-23T20:26:54.890+08:00@Xanadu : 我並不認為讓消費者只能買到沒OS的硬體是一件好事,目前很多行動裝置的硬體是特殊的...@Xanadu : 我並不認為讓消費者只能買到沒OS的硬體是一件好事,目前很多行動裝置的硬體是特殊的(像arm架構的硬體並沒有標準化一樣)<br />這會使得消費者必須免對可能很難搞的驅動程式問題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74234948122274356392012-06-20T13:43:25.306+08:002012-06-20T13:43:25.306+08:00謝謝老師的回覆,
我想android之所以會跟iOS的專利打得火熱,應該就是因為商業化的關係,如果有...謝謝老師的回覆,<br />我想android之所以會跟iOS的專利打得火熱,應該就是因為商業化的關係,如果有廠商願意打破舊有的思維(就像Apple當年所做的,提出觸控iphone或ipad),推出一款不綁作業系統的智慧型手機,如此一來不知專利戰還有沒有搞頭呢?讓作業系統完全開源,回歸開源社群,廠商只要做好硬體方面的支持,是否反而有可能促成軟體方面正常與長遠的發展?例如Linux與其開放源始碼所構成的軟體生態系統?<br /><br />看到Nokia目前的困境,我不禁想問,倘若當時他們繼續推廣Maemo或Meego,不知道現在會如何?<br />還有看到最近Linus對Nvidia在android與PC上兩樣情的反應,有感而發。:)xanadu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39283899978615117972012-06-20T10:54:30.575+08:002012-06-20T10:54:30.575+08:00> 這些程式設計師是否還能安然地從事他們的興趣呢?
看了匿名給的 faq, 我覺得: 從法律上...> 這些程式設計師是否還能安然地從事他們的興趣呢?<br />看了匿名給的 faq, 我覺得: 從法律上來講, 上面的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從現實上來講, 答案是肯定的。 可是就算自由軟體的個別作者沒事, 如果他們的成果無法被拿去商業化 (例如變成 android) 這個結論好像也並不怎麼令人興奮 orzckhung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9967118666741573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36051124681504630462012-06-18T07:54:49.845+08:002012-06-18T07:54:49.845+08:00這就是我所疑惑的地方,即使是免費贈送,也一定有某種商業利益支持著,免費並不等於非商業化,因此A公司的...這就是我所疑惑的地方,即使是免費贈送,也一定有某種商業利益支持著,免費並不等於非商業化,因此A公司的商業意圖還是成立的(阻礙B公司產品的市場),只要是商業公司,就必須要尋找利益來維持公司生存,所以任何行為很難與利益關係脫勾,我強調的其實是商業利益與否,而非"免費",而我真正想問的是,開放原始碼所用的許多技術肯定會與許多專利重疊,但是如果原始碼專案本身就不是由商業公司主導,而是基於個人興趣(這幾乎是非常普遍),沒有跟任何組織有利益關係,那麼根據國內外現行的專利制度,這些程式設計師是否還能安然地從事他們的興趣呢?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729519493511232730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36073169461499364222012-06-15T22:56:39.852+08:002012-06-15T22:56:39.852+08:00@Xanadu: 有時非商業行為也會對專利持有人造成威脅
假設A公司的A軟體侵犯了B公司的專利,而B...@Xanadu: 有時非商業行為也會對專利持有人造成威脅<br />假設A公司的A軟體侵犯了B公司的專利,而B公司也做了一套使用了相同專利的相同功能B產品<br />如果A公司並未進行商業行為,將A軟體免費贈送,那B產品將很難於市場商生存(假設AB兩產品功能大致相同)<br />----------------------------------<br />製造,使用不一定僅限於商業行為<br />----------------------------------<br />此網頁說明了為何非商業化卻因專利侵權而被告的例子相當少見<br />http://www.iusmentis.com/patents/faq/infringement/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47462104231321182132012-06-15T11:07:36.812+08:002012-06-15T11:07:36.812+08:00To 匿名:
你提供的資訊就是我節錄的維基條目,看不出任何專利對非商業行為的規範或限制,making...To 匿名:<br />你提供的資訊就是我節錄的維基條目,看不出任何專利對非商業行為的規範或限制,making, using, selling, offering for sale...這些都牽涉到商業行為才會對專利持有者造成威脅,如果專利法真的約束非商業行為並確實可執行,只要舉個非商業化卻因專利侵權敗訴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證明。<br /><br />如果我國專利法未提及可進行非商業行為,那一旦進行非商業行為,要如何規範?專利法裡是否有說明與規範?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729519493511232730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6364914503640423162012-06-13T18:21:40.911+08:002012-06-13T18:21:40.911+08:00From wikipedia "Rather, a patent provides the...From wikipedia "Rather, a patent provides the right to exclude others[16] from making, using, selling, offering for sale, or importing the patented invention for the term of the patent, which is usually 20 years from the filing date[3] subject to the payment of maintenance fees."<br />且我國專利法也未提及可以進行非商業行為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36100257317339649542012-06-12T12:20:07.681+08:002012-06-12T12:20:07.681+08:00能否舉一個非商業化但是因為專利侵權而敗訴的例子?
我列舉wiki條目有關專利保護的敘述:
專利保...能否舉一個非商業化但是因為專利侵權而敗訴的例子?<br /><br />我列舉wiki條目有關專利保護的敘述:<br /><br />專利保護是指在專利權被授予後,未經專利權人的同意,不得對發明進行商業性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行為。<br /><br />沒有商業與利益的關係,如何解釋專利侵權?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729519493511232730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18947992029874273712012-06-11T19:11:51.211+08:002012-06-11T19:11:51.211+08:00有無商業化與有無侵犯專利無關有無商業化與有無侵犯專利無關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969800703781046774.post-79174664887659947162012-06-11T08:19:44.926+08:002012-06-11T08:19:44.926+08:00是否只要不商業化,就一定能免於專利的威脅呢?例如大部分的開放原始碼?
我曾想過在專利蟑螂橫行的時代...是否只要不商業化,就一定能免於專利的威脅呢?例如大部分的開放原始碼?<br /><br />我曾想過在專利蟑螂橫行的時代,或許反而更有可能助長開放原始碼,以往靠寫軟體賺錢,以現階段的專利制度來看終究是死路一條,現在的程式設計師可能要想想別的出路來獲得利益。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7295194935112327308noreply@blogger.com